当前位置: 首页>组织机构>非政府机构>银行联合体

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9:28作者:程敏、张宁文章来源:邢广程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版

  资金投入是每一个国际组织落实合作项目的关键因素。经初步估算,单是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中的127项合作内容和经济技术项目,所需资金便逾100亿美元。为解决资金匮乏这一难题,成员国希望建立区域内多渠道融资支持体系,来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发展基金。属于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式机构,由各方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受益。二是银联体,由各成员国有实力的大银行组成,采取更加灵活的市场化方式提供融资服务。三是项目专门账户,吸引对项目感兴趣的各类投资者投资。四是国际金融机构如亚行、世界银行等。五是成员国提供的相关信贷和援助资金。

  鉴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济普遍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和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国家财政难以对大规模的区域经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开发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符合成员国经济发展总体利益和战略,并严格落实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的多边融资机制。为此,2005年7月上合组织国家元首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应当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积极探索多边和双边相补充、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合作模式,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此倡议受到各方欢迎,并经各方同意后写入峰会文件《阿斯塔纳宣言》。当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期间,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合作)协议》,并于当年11月16日在莫斯科正式成立银联体。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当选为理事会首任主席。当时吉尔吉斯斯坦因未履行完国内相关手续而没能参加,后于2006年6月14日确定和授权国有"储蓄和清算公司"作为银联体内正式成员。

  (一)银联体的运作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由各成员国指定的开发性或商业性银行组成。目前的六个成员均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即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吉尔吉斯斯坦结算储蓄公司、俄罗斯对外经济银行、塔吉克斯坦国民银行、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

  银联体是俱乐部式的合作机构,不设法律实体,根据市场原则对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区域合作项目组织银团贷款。所谓市场原则,就是银行可以根据自己对项目的评估而自主决定是否贷款。尽管各方相互视为优先合作伙伴,并积极推进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确定的各种协议与合作项目,但各银行的业务决定不受上海合作组织的支配,没有必须执行的义务。这一点与上海合作组织正在积极推进的"发展基金"完全不同。发展基金将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式机构,由成员国共同出资建立,必须服从上海合作组织的决定,对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负有融资义务。

  成立银联体的目的,是旨在对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政府支持的项目建立一个能够提供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良好机制,以金融合作取代过去的财政和捐赠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以便合理有效地利用各国资源,促进各成员国经济和社会顺利发展。

  根据合作章程,银联体的基本合作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加强成员国各银行间的业务联系,比如按照国际惯例提供、吸收银团贷款、提供出口信贷、交流客户和项目信息,在人员培训、互访和业务考察等领域以及其他各方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二是对上海合作组织及其成员国政府支持的项目提供融资帮助,比如为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科技领域、扩大出口、社会领域及其他区域性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特别是推动一批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示范性项目,关注并积极支持农业、交通、能源、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发展。

  (二)银联体目前正在推进的业务 

  自成立以来,银联体在组织机制建设和基础文件签订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果,签署了《理事会工作条例》、《项目库建立和管理的总原则》、《关于成员行间授信的框架原则》等文件,标志着银联体的基本制度框架建设已经完成。另外,银联体还于2006年6月15日签署了《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明确了2006~2010年的工作重点、优先发展领域和推进方向,为银联体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至今为止,银联体共举行了3次例会:第一次理事会会议是2006年6月15~16日的成立大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于2007年8月15~16日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举行。其间俄罗斯外经银行分别与吉尔吉斯斯坦信贷储蓄公司、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外经银行、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互相交流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合作经验、开展投资信贷领域长期合作等。第三次理事会会议于2008年11月2日在中国三亚市举行。会议主题是"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下银联体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与对策"。银联体各成员银行的负责人通报了各自国内金融形势,并对当前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及其对本地区的影响阐述了看法,还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合作、应对挑战、促进共同发展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在项目融资方面,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峰会期间,银联体框架内共签署6项合作协议,总金额7.42亿美元,加上之后增加的若干项目,目前投资总金额约20亿美元,涉及能源、资源开发、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

  在项目库建设方面,银联体秉承"大力培育潜在合作项目、及时启动成熟项目"的原则,不断积累经验,充实项目库,制订项目筛选、评估、融资、管理的有效、便捷的措施办法。

  在对外关系方面,为加强银联体与实业家委员会间的合作,双方理事会于2007年8月16日签署了合作协议,内容涉及建立投资项目统一数据库、相互交换业务意见和信息、人才培养及专家进修等事项。另外,2008年8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元首峰会期间,成员国全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与欧亚开发银行伙伴关系基础备忘录》,为上海合作组织与欧亚经济共同体在金融领域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今后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推动欧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欧亚地区的金融合作水平,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针对银联体未来提出五点合作建议:1、以融资推动规划先行,结合国情开展区域、社会、产业和市场等方面的科学发展规划,加强金融在规划领域的合作;2、加强银联体成员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成立常设协调小组,建设银联体信息平台及网站,同时吸收更多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金融机构参与合作,促进银联体运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建立多边或双边的联合信用与风险担保机制,促进合作方参与融资和分担风险,创造政府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良性互动的运作模式;4、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农业、中小企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入手,通过货币互换、多边授信、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开展金融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5、增加欧亚地区金融机构间的高层互访,开展多层次和多形式的交流。[1]这些建议受到其他成员行的高度赞赏。

 

  来源:邢广程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