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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俄大使李辉谈文化外交对中俄关系的促进作用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8:40作者:文章来源:新华网 2014年07月10日 15:01

  原标题:驻俄大使李辉谈文化外交对中俄关系的促进作用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李辉日前在《龙》杂志上发表题为《谈文化外交对中俄关系的促进作用》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中俄文化外交工作已走过了60余年的风雨历程。在中俄历届领导人的关怀和指导下,文化部门和外交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奋斗,中俄文化外交取得了辉煌成就,有力促进了中俄关系的发展。

  一、中俄文化外交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主要是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及亚非拉友好国家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1950年1月,中苏两国缔结了《中苏友好互助条约》,其中规定,发展和巩固中苏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

  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我国引进了芭蕾舞、交响乐、歌剧等许多西方古典艺术门类,培养了大批优秀文艺人才,大大丰富和繁荣了我国文化艺术的百花园;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文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一大批完全不同于旧社会戏班子的新型文艺院团,在全国各地建设了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基本改变了旧中国文化事业积贫积弱的局面。

  此时期,中苏两国的文化交流成果尤其突出。例如,在文学领域,截至 1959年, 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和少儿出版社等当时几家主要的出版机构在近十年的时间里, 各出版了三四百种苏俄文学作品;从 1949 年 10 月到 1958 年12 月, 中国共翻译出版苏俄文学作品达3526种, 印数达到8200万册以上。中苏两国互派艺术团组,为人民间相互了解搭建友谊的桥梁。在1949年至1954年底,中苏间互派艺术表演团 11 起,共计1540 人。1950年11月6日,应苏联邀请,中国政府派中华杂技团一行72人赴苏联参加十月革命33周年庆典,并在莫斯科“列宁勋章国立马戏院”进行首场演出,这是新中国成立后赴苏联的第一个艺术团。

  60年代以后,中苏两国文化关系一度中断。苏联解体后,中俄两国关系取得了新的进展,文化关系作为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得到了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两国成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并签署了系列文件,从国家政治层面有力促进了中俄文化关系的发展。主要成果包括:

  第一,成立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

  2000年11月,为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统筹规划有关领域的合作并使其机制化,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内成立了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副总理级)。2007年7月,随着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上述委员会更名为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目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戈洛杰茨分别担任委员会中方和俄方主席。

  委员会下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媒体、电影、青年合作等8个领域的合作分委会和档案合作工作小组,各分委会和工作小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总结、规划各领域工作。

  第二,签署中俄两国文化部间合作计划

  1992年12月18日,中俄领导人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成为指导两国在文化领域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协定框架内,中俄两国文化部陆续签订了10个文化合作计划,有力推进了两国全面文化交流与合作。目前两国文化部正在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俄罗斯联邦文化部2014-2016年合作计划》,将在音乐、戏剧、电影、造型艺术、民间创作、文物保护与修复、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领域开展系列务实合作。

  第三,中俄互设文化中心

  中俄互设文化中心将两国文化关系提升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2009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在北京签署。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于2010年9月28日正式启用,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于2012年12月5日揭牌运行。两国文化中心积极运作,每年举办大量文化活动,两国人民的关注和参与度不断提高,为切实增进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搭建了重要平台。

  二、中俄文化外交发展现状

  文化是沟通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感情和心灵的桥梁,是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渠道,也是建立和发展国家的基础。文化外交具有“以文化人、以文促情、以文建信”的特性,在中俄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文化活动成为国家大型外交事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和2007年,中俄互办国家年。中俄双方分别在对方国家举办了大型文艺演出作为国家年的开幕式和闭幕式,两国元首、总理出席,数万名中俄观众观看了电视直播。此后,中俄连续互办大型国家级活动,如2009和2010年互办语言年、2012和2013年互办旅游年,上述活动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均采用了文艺晚会的形式。此外,为庆祝中俄建交六十周年,2009年6月17日中俄双方在莫斯科大剧院举办庆祝晚会,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为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2011年6月16日,中俄联合举办庆祝音乐会,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音乐会上发表题为《开创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新局面》的致辞。

  以上文化活动均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外交,在两国民众间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二)官方交流合作在两国文化交往中占有主导地位并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中俄两国文化部间年度合作计划,自1992年起基本保持每年官方文化交流互换一个文艺团组和互办一个展览。自1997年起,双方开始互办文化节:1997年和2004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文化节”,1998年和2003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文化节”。2006年和2007年,两国文化部在“国家年”框架内互办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节,双方互换演展项目数十个,演展人员上千人,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应。此后,双方互办大型文化活动机制化,2008年和2010年、2011年和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两国互办“文化节”。

  在电影领域,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至2013年9月,中方在俄共举办电影展映9次,累计展映影片81部;从2005年至2013年8月,俄方在华举办8次电影展映,累计展映影片65部。不断扩大两国电影交流的规模和层次,从2013年起,双方互办电影节。

  (三)两国地方、民间和边境地区的文化交流活跃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近年来,中俄民间渠道的交流非常活跃。俄罗斯的民族歌舞、芭蕾、音乐、戏剧和马戏等深受中国演艺市场的欢迎,每年都有大批俄罗斯艺术团体和艺术家通过市场运作和参加在华举办的国际艺术节等方式来华演出;中国的杂技、武术和民族歌舞也能进入俄罗斯的演艺市场。自2010年起,在黑龙江省黑河市举办的“中俄文化大集”已成功举办四届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品牌项目。自2012年起,该活动得到了两国文化部的大力支持,在黑河市和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同时举办。该活动吸引了中俄边境地区民众的积极参与,有效增进了毗邻而居的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并逐步发展成为中俄文化贸易的窗口。

  (四)突破传统交流模式,建立中俄艺术家和艺术机构的对话机制,拓展直接合作渠道。

  为深化中俄文化交流合作,从2011年起,中俄两国文化部分别在中俄文化节的框架内连续举办“中俄舞台艺术对话”活动,现已成为中俄两国文化艺术界直接对话的有效机制。通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与艺术作品推介,增进了中俄各领域艺术家和艺术机构代表之间的相互了解,并建立了直接合作的渠道,为深化相互交流、推动社会参与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2013年11月22日,首届中俄文化旅游论坛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塔夫里达宫隆重开幕。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戈洛杰茨,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俄罗斯联邦文化部副部长伊夫利耶夫,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俄罗斯联邦旅游署署长拉季科夫,以及中俄两国文化界、学术界、教育界等嘉宾共600余人出席论坛开幕式。汪洋副总理和戈洛杰茨副总理分别致辞,蔡武在论坛上做了题为《用文化沟通中俄两国人民的心灵》的主旨发言。在论坛上,中俄两国的数十名知名学者围绕“跨文明对话”“创意文化产业”“扩大人员往来,共享发展机遇”“文化传承、教育与发展”和“专项文化交流与合作”5项议题,通过5个分论坛展开深入讨论与交流,数百名学者、文化旅游从业者、大学生、志愿者旁听了专家学者的讨论发言。2014年将在中国举办第二届文化论坛活动。

  三、中俄文化外交发展的方向和前景

  (一)深化与俄罗斯在思想领域内的交流,主动诠释好“中国梦”,努力打造思想文明对话平台。

  加强对俄“中国梦”的文化阐释,通过多姿多彩的文化交流,包括文化节、文化论坛、思想对话、文艺演展、影视出口和文学产品译介等,形象化、人性化地向俄介绍“中国梦”的思想内涵和中华民族的价值理念,宣传中国民主、文明、开放、进步的时代风貌,宣传“中国梦”也就是亚洲的梦、世界的梦,将为亚洲和世界带来和平与繁荣,推动人类实现共同美好的愿景。

  (二)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广泛参与对俄文化工作,进一步扩大交流范围、拓展交流渠道、提升交流质量。

  采取必要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文化交流,促进政府间、地区间和民间相互合作,同时大力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社会能力。支持双方文化机构、专业团体和国际艺术节组织之间建立直接合作关系,通过对口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丰富合作形式,深化交流内涵,努力实现高水平双边交流与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中俄友好省州市和边境地区的文化交流。

  充分发挥中俄现有的25对友好省州、87对友好城市的资源优势和两国边境的地缘优势,广泛调动地方文化资源参与交流,同时不断扩展两国文化活动的地理范围,如将“中国文化节”的举办范围逐步扩大到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和伏尔加河流域等;将“俄罗斯文化节”的举办范围扩大到中国的东北地区、沿海城市和中西部省份。

  (四)鼓励互译出版当代优秀文学作品和代表性著作。

  注重发挥传媒媒介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为普通民众全面、深入了解对方国家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传统民族和当代生活创造条件。2013年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俄罗斯出版和大众传媒署共同签署并启动的“中俄经典与现代作品互译出版项目”,是此领域合作的良好开端。

  文化交流至柔、若水,直指心里。我们相信,中俄积极合作、共同策划,联合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全方位文化交流,将不断夯实中俄友好的社会基础,为中俄关系的深化发展添砖加瓦、共创美好未来!

    来源:新华网 2014年07月10日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