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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领域的合作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40作者:孙永祥文章来源:载李进峰,吴宏伟、李伟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9月第1版。

  摘要:全球能源地缘政治格局的多元化,使更多国家都把保证能源安全提到自身经济发展战略首位。加强能源合作,对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国家发展经济关系重大,对世界和地区能源安全有重要影响。能源合作本来应是上合组织框架内最重要和有前景的合作方向及经贸互动重点,可是,在该组织框架内一些能源合作项目及其集体合作机制现实方面却相对滞后。为此,本文分析近一年来上合组织能源领域合作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能源  合作  现状  问题  建议 

  作者简介:孙永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上合组织能源领域合作的现状 

  上合组织所在地区具有丰富的能源资源,也有快速稳定增长的能源消费市场。上合组织在双边能源合作方面,表现较突出的是:中俄、中国、俄罗斯分别与中亚国家,以及该组织其他国家间的能源合作。 

  (一)中俄能源合作 

  近两年来,两国合作在战略伙伴关系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在: 

  1.石油方面 

  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道系统分支斯科罗沃季诺-大庆输油管道已投入运营。这条通向中国的输油管道使俄得到了与中国伙伴增加石油贸易的机会,促进了亚太地区较稳定和可靠能源市场的形成,并推进了俄能源出口多元化的进程。 

  俄中这条输油管道每年向中国供应原油1500万吨,以后还可增供到3500-4000万吨。俄还准备从海港,或从西西伯利亚鄂木斯克,经哈萨克斯坦沿已有输油管道向中国增加供油。俄在西伯利亚和远东实现面向中国如此巨大国际能源消费市场的同时,随着吸引外国投资,既为能源部门,也为发展这些地区社会经济和运输基础设施等获得机会。 

  2012年,俄向中国供油总计为2432.9437万吨,同比增加23.35%,使俄在中国原油进口来源国排名中升至第三位。另外,在2012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期间,中俄还签署一项“两国同意用人民币购买俄任意数量石油”的协议。这样,在世界石油市场中心逐渐转向亚洲之际,中俄将有可能参与左右世界石油市场今后的行情。 

  据俄媒体报道,俄罗斯石油公司可能向中国每年增加供应900万吨原油,用于实施天津石油炼化厂项目。报道称,这批原油将通过海运方式首先由俄罗斯船运至天津港,再由天津港通过管道(约42公里)直接运至炼化厂。计划中俄合资的这一炼厂年加工能力为1500万吨,超过80%的产品为轻质油并主要销往中国北部地区和中部平原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和山东)及东部沿海地区。另外,还有俄媒体报道,俄罗斯石油公司准备从2014年开始,经哈萨克斯坦向中国供油。每年沿哈国的阿塔苏-中国阿拉山口输油管道供油数量可达700万吨,而沿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管道系统,每年仅可能增供150-200万吨[2] 

  2.天然气方面 

  2009年,俄气公司和中石油公司经长期谈判曾达成有关供气主要条件的协议计划:从2015年开始,俄将沿新建的阿尔泰输气管道,向中国供气300亿立方米(设计能力约700亿立方米)和沿东部输气主干线供应380亿立方米。可是,由于双方至今都不满意已接近的立场,输气管道位置和走向、合同气价等问题仍未解决。气价长期谈不拢,俄气公司错失了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的良机。最近,俄在部署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开发规划中提出将铺设雅库特-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输气管道(2016 年),其中包括有可能通向中国的支线。 

  2013年2月27日,俄气公司宣布,“该公司与中石油公司均确认,今年年底前,打算签署关于通过从东线对华供气的合同”。该公司副总裁亚历山大·梅德韦杰夫与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等在北京举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商定,将加快从俄东线对华输气谈判进程,以便在2013年底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消息指出,俄副总理德沃尔科维奇和中国副总理王岐山在俄中能源合作委员会会议期间,已做出年底前签署协议的决定。 

  3.中俄煤炭贸易 

  根据2010年中俄签署的协议,预计,近5年里,中国每年将从俄进口煤炭最低1500万吨,而接下来20年,每年可达2000万吨。2012年,俄向中国出口煤炭1057.34万吨。同时,中方向俄已提供了60亿元人民币,以合作开发远东的煤炭资源,采购矿山设备及建造相关基础设施。 

  俄大规模开发远东煤炭资源可使中国降低进口煤炭转运的开支。如,2009年,中国从俄进口煤炭每吨87美元,而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煤炭每吨111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俄强化指向东部的战略并与中国合作,不仅可刺激俄煤炭业发展,而且也可为发展远东提供动力。 

  4.俄向中国的电力供应 

  这一项目主要在边界地区按地方当局达成的协议来实现。2011年,两国为扩大电力供应曾构建和试验了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2012年,俄对华电力出口已达2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一倍。2013年,俄计划向中国扩大电力出口至33.5亿千瓦·时。 

  5.核能合作 

  最近,中国工信部与俄国家核能集团公司已签署《中国核能机构与俄国家核能集团公司的核能合作路线图》。这一路线图涵盖核电、快堆、核燃料、空间核动力等领域是中俄核能合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路线图的签署将推动双方核能合作迈上新台阶并进一步丰富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内涵等。 

  总之,中俄能源合作实践表明,双方都有共同的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其中,经协调一致实施的项目已为两国带来好处,而尽快解决能源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为各自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任务也摆到两国面前[3] 

  (二)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中国已成为中亚地区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第一或第二大贸易伙伴,又成为上述国家发展经济的主要投资国。 

  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大型能源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增加。继中哈输油管道和中亚—中国输气管道建成后,中哈交换了将铺设该输气管道C线工程哈国段的政府间协议并取得重要进展。201196日,设计年输气能力为100亿立方米的中哈输气管道南线(别依涅乌-奇姆肯特段)在哈正式开焊。按两国政府和企业间协议,该管道计划于20133月通气。 

  到2012年底,中国首条跨境输油管道——中哈输油管道共运送进口原油累计突破5000万吨。2013年,这一管道的年输油能力还将大幅提高[4] 

  2010年6月,中石油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签署了通过中国—中亚输气管道每年向中国输气100亿立方米的备忘录。2011年12月,根据中石油公司与乌天然气运输公司签订的天然气运输协议,乌方于2012年4月1日起,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向中国输气。  

  此外,2012年,中方向塔吉克斯坦提供资金加快建设“南北”输变电项目、中-塔公路等。中方还为援助吉尔吉斯斯坦开工建设的南部电网改造项目贷款[5]。中国与中亚国家的互利合作,尤其是中方提供的优惠贷款,对该地区国家振兴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三)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俄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主要在:油气、煤炭、铀、电力、新能源开发五个领域。其中,多边合作主要在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进行有关规则的协调(包括:制定进出口规则、税率、技术标准等);在双边合作中,重点是核能合作的铀矿开采与加工;在煤炭、电力和新能源领域,除开展多边合作外,双边合作以贸易为主,具体实施建设开发的项目并不多。 

  1.油气方面 

  俄在中亚能源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及欧洲国家之间的石油天然气贸易中,始终扮演中间商角色。为保留自身中间商的作用,俄甚至同意按欧洲价格公式购买中亚国家的天然气并试图把这些气与自身输气管网系统更多地捆绑在一起。为此,俄采取一系列步骤:早在2002年,独联体各国能源部长在莫斯科召开能源峰会时就做出决定,加强各国的能源合作并讨论制定统一的能源委员会计划;20047月,俄与土库曼斯坦缔结了把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经乌克兰运往欧洲长达25年的合同;同年6月,还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联合开发天然气田的合同,并就建设一条新输气管道等问题进行谈判;此外,俄还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进行了类似谈判。由于里海国家都是内陆国,石油出口主要靠输油管道。这些国家在前苏联时期的输油管道主干线都与俄相连。 

  现在俄与哈萨克斯坦已签署一系列有关能源合作的政府和部门间的协议。俄气公司与哈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已成立控制哈天然气生产、加工与销售的哈俄天然气公司(各占股50%);俄卢克石油公司在哈最大的卡拉恰加纳克凝析油气田拥有股份,并出资购买了属于哈里海大陆架两个油气勘探区块25%的股份。双方将共同开发里海大陆架三个区块的油气田并共建里海地区最大的天然气化工联合体;俄罗斯石油公司与哈能源矿产部、哈石油天然气公司也签署了合作开发约有10亿吨石油可采储量库尔曼加兹油田的产品分成协议。该协议确定,油田开发期为55年,项目总投资230亿美元。 

  201211月,俄气公司总裁米勒与哈国石油天然气部部长门巴耶夫讨论了两国油气合作问题。众所周知,哈国天然气探明储量约为3.3万亿立方米,预测资源量(包括哈国里海大陆架的)估计有8万亿立方米。目前,俄哈天然气合作主要方向是:在俄奥伦堡天然气加工厂加工哈国卡拉恰加纳克凝析气田的天然气;由俄气公司所属企业为经俄境内,向独联体国家运输哈国天然气提供服务;向哈国科斯塔纳伊斯克州供应俄的天然气;沿哈国境内组织中亚天然气的向外运输。 

  在输油管道方面,俄哈联手扩大阿特劳-萨马拉输油管道年输油能力从1500万吨提高到2500万吨,并耗资24亿美元铺设1570公里的田吉兹—新罗西斯克输油管道,以把哈石油与俄黑海新罗西斯克港口连接起来。这是近年来世界最大的输油管道工程之一。 

  在输气管道方面,俄气公司与哈天然气运输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以帮助哈向欧洲市场出口天然气并向其提供技术工程服务和修建从哈西部通向阿斯塔纳的输气管道。哈俄天然气公司还计划实施扩大哈国输气能力的项目,以将现有输气运系统现代化并在“中亚—俄中央”项目框架内,铺设沿里海岸边输气管道。普京总统曾亲访哈萨克斯坦与土库曼斯坦,俄、哈、土、乌四国签订了共同修建“里海沿岸输气管道”的协议,以同美欧主导的“跨里海管道”抗衡。如果建成此管道,中亚天然气外运,将更加依赖俄的管道[6] 

  2013122日,哈国家油气公司与俄国外石油公司和白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联合组建了“联盟采油公司”。该公司组建的目的是,研究推广提高地层石油采收率技术,强化在俄、哈、白俄及其他国家的油田开采。此举也意味着,涉及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之间能源一体化的进程正在持续发酵。 

  俄气公司还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加大开采天然气的力度。据报道,自2004年起,俄气公司在乌西北部“沙赫帕赫塔”凝析气田开展工作。该气田位于乌卡拉卡尔帕克斯坦自治共和国,天然气储量465亿立方米。2012年,俄气公司对气田进行了大规模修整并开发5口新气井,使天然气日开采量达95.6万立方米。“沙赫帕赫塔”凝析气田是按2004年俄乌政府签署15年产品分成协议的示范工程。为落实该项目,俄气公司于2004年成立了中亚海外油气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加快气田建设,开采、运输、存储并净化天然气,开展环保工作。 

  此外,20121219日俄与吉尔吉斯斯坦达成了“吉政府将象征性地向俄气公司收取1美元,使俄控制吉国整个天然气工业”的协议。俄气公司“入主”该国天然气公司,一方面是吉看上了其庞大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吉国希望俄气公司为其带来便宜而充足的天然气。而俄则希望,进一步强化在吉的经济地位[7] 

  2.核能方面 

  俄在中亚地区的另一个能源合作重点是控制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铀矿。尽管俄实际仅控制哈萨克斯坦20%的铀矿床,可是,在各国对铀的需求不断增长的需求条件下,俄自然有自己的战略考量。可是,如果考虑到在核能领域外部竞争增强,以及俄、哈在核能生产,科技互动的不足,至今俄在哈国境内拟建设核电站的重要战略计划尚模糊不清。 

  除此之外,201211月,俄与吉尔吉斯斯坦也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的协议。该协议是一综合面向未来,满足所有现代化,包括核安全要求的文件。协议规定,要有共同工作的具体进度和机制。随该协议的签署,在俄吉之间将构建起有关完成实施欧亚经济共同体政府间目标规划所必需的合同法律基础。其中包括,“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经铀矿开采生产土地的再耕”[8] 

  3.水电方面 

  中亚地区具有极为丰富的水力资源储备。但是,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利用水资源与下游国家矛盾尖锐,两国政治情况错综复杂的条件下,许多水力资源仍继续无人看管或尚未动用。当然,选择确定某一水电互动长期合作计划的机会依然存在。最近,俄和吉尔吉斯斯坦达成有关装备卡姆巴拉金斯克梯级水电站的协议就是证明之一。该计划现尚停留在纸上,能否实现?还有很多问题。 

  有专家认为,不久前,俄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后苏联地域空间,包括在俄与中亚区间,似乎仍保留再一体化形成的进程。其中,也包括在能源领域的一体化进程。因此,有关能源一体化的重大问题最好应交由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解决。 

  (四)上合组织其他国家间的能源合作 

  201327日,印度政府批准筹建TAPI输气管道公司。TAPI是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四国英文首字母的缩写,同时,也是指拟建连接上述四国的输气管道项目。该项目最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由美国提出。按项目规划,该输气管道设计总长约为1800公里,管道直径超过1米,总造价估计达76亿美元,预计2016年完工。届时,每天最多可为阿富汗提供1400万立方米天然气,还可为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别输送3800万立方米天然气。该项目目的是,把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经阿富汗,输往巴基斯坦和印度。但是,由于阿富汗局势动乱和印度参与热情不高,这一项目迟迟未能启动。 

  此次印度政府批准设立TAPI输气管道公司,标志着修建TAPI项目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其他三个国家政府均已批准了筹建该输气管道公司。根据现有规划,TAPI输气管道将在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有专家认为,印度决定参与TAPI项目是美国在中亚外交的一个胜利。因为对印度来说,无论修海底输气管道,还是修建伊朗-巴基斯坦-印度输气管道,从伊朗进口天然气,经济上更划算,成本更低。但是,印度若从伊朗进口天然气将削弱西方对伊朗实施制裁的效果。为此,印度在可得到亚洲开发银行承诺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决定放弃修建伊朗-巴基斯坦-印度输气管道,转而支持TAPI输气管道项目[9] 

  与印度的做法不同,2013年2月下旬,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对伊朗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访问。他此行的重点是,与伊朗领导人商讨巴伊间的天然气合作。经双方商议,两国领导人均表示将合作促成伊朗-巴基斯坦输气管道的建设。这条输气管道,本来是伊朗准备为向巴基斯坦和印度供气的,但印度退出了该项目。按规划,输气管道将从伊朗南部开始,经伊朗境内1100公里后,到达巴基斯坦俾路支省和信德省。尽管此项工程遭到美国反对,但巴与伊朗的坚定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将缓解巴国内的能源危机,届时印度也有可能再加入到该项目中来[10] 

    上合组织能源领域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国家缺乏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需要有各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而能源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其发展理应顾及全球能源安全并遵循符合本国国情的长期能源发展战略。同时,一个国家的能源对外政策,也需要以自身的能源发展战略为依据。 

  实践表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由于缺乏各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国家间的能源发展战略明显有别,包括:各自能源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不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间在某些能源领域的相互合作。 

  俄作为全球能源资源大国的国家长期能源发展战略重点是:充分考虑本国和全球的能源安全,建设保证多元化能源出口的运输基础设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和大力发展创新技术。由此,俄在上合组织内考虑与其他国家能源合作的出发点是:使相关国家更多参与欧亚能源一体化。俄提出上合组织能源一体化的前提条件是: 

  1. 建立没有外部势力参与区域内能源运输体系的可能性; 

  2. 上合组织内的平衡:能源生产国和需求国的均等权利(利益交叉); 

  3. 必须保证俄和中国在地区内合作,而不是竞争[11] 

  中国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随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需求越来越多。保证充足和稳定的能源供应已成为影响并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此,中国对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态度是:围绕对外能源合作,不断加快从能源生产国进口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等各种能源,以能源带动经贸并加强与相关国家间的经济合作。有中国专家曾说:“随着从国外引进油气管道等工程项目逐步实施完成,这不仅有效调整了本国能源消费结构,也增强了中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可见,上合组织两个主要成员国-中国和俄罗斯发展国家社会经济和能源战略的不匹配,实际已影响到两国在该组织框架内更大范围能源合作的继续前行。两国对上合组织的不同定位和不同期冀,导致双方对该组织的心态各异。中方希望,借上合组织增强与成员国经济合作,保持经济发展活力,而俄方则欲借这个平台,重聚中亚国家伙伴人气,搞活欧亚经济共同体,保持对中亚原有的影响力。在此心态下,导致中俄能源合作,尤其是在天然气合作方面,尽管起步最早,但多次会商的成果令人失望,而且最终结果至今仍扑朔迷离。 

  表面看来,上合组织框架内许多能源合作项目常涉及相关国家的投资环境,输油气管道走向,价格等商业分歧,而实际,却是该组织相关国家较少从各自发展社会经济及其能源战略的高度,对开展能源合作存在问题加以认真分析研究和协商。 

  (二)关于是否建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问题 

  2006615日,俄总统普京在上合组织首脑会晤时正式倡议,“在该组织框架内创建能源俱乐部”。200910月,时任总理普京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八次会议上再次提议,“成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并使其成为一个针对能源合作问题的常设对话平台”。可是,由于该组织成员国之间存在不同看法,直到现在成立这一俱乐部还没有变为现实。 

  俄专家认为,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其实不是一般的上层俱乐部,而是准备代表上合组织与不同国家、国际机构和实业界集团互动的机制。同时,该俱乐部对上合组织相关国家能源部门的发展要起到调节和分析中心的作用。成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任务应是:寻求解决该组织缺乏协商一致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包括:不同利益的后果),参与国经济潜力原则上的不均衡,以及积极发展可选择一体化项目(关税同盟、欧亚经济共同体等)的办法。 

  俄方认为,上合组织能源一体化目标是:把上合组织变为在世界能源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独立能源体系[12]。而按中国方面的理解,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应是一个开放式、半官方的多边能源商议平台,面向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以及商业团体的代表,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原则,推动各成员开展多领域能源合作[13] 

  2012125日,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第十一次总理会议上表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今后应继续协调经济政策并进一步推动经济融合。他建议,应尽快成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哈萨克斯坦总理艾哈迈托夫同日也在会上表示,上合组织成员国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推动经济合作计划的实施。其中包括,在上合组织参与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有特色的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 

  有俄专家认为,“2012年,在启动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协商一致的备忘录草案可以使相关国家机构代表、商界、学界代表、国有油气生产企业、消费者和运输商代表相聚一堂,就保障能源安全的途径和能源部门发展问题进行协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的阿富汗、印度、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及对话国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也准备加入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14] 

  尽管在最近一次上合组织国家总理例行会议上,总理们就经济领域合作重在落实,达成诸多共识并在开展能源合作方面提出,“更切实际地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燃料能源给环境和气候造成的压力、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采用创新和清洁环保技术等问题开展合作”[15]。但是,就成立该组织的集体能源合作机制——能源俱乐部问题,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看来,要解决这一问题恐怕仍需时日。 

  (三)非上合组织国家加强与俄、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影响 

  最近,有报道说,“韩国将成为俄能源的关键伙伴”。韩国有兴趣得到从俄,经朝鲜向韩国供应的天然气。这一点,在不久前“俄-韩合作是俄亚洲战略一部分”的国际会议上得到证实。报道说,“跨北、南朝鲜的输气管道将有助于俄克服与中国天然气价格的分歧。因为,韩国愿意接受俄较高的气价,所以这将有助于在被拖延的中俄气价谈判中找到妥协或折中的办法”。 

  同时,日本与俄也签署了将共同勘探位于俄远东伊尔库茨克地区油气田的合作协议。后来,在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上,俄气公司与日本伊藤忠商社又签署了在俄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共同建设年产量为1000万吨液化气生产基地的备忘录(这一产量相当于日本年进口液化天然气总量的12%)。 

  还有报道说,“东京煤气公司与日本石油勘探公司、新日铁公司等还计划铺设从俄萨哈林岛通向日本的水下输气管道。该管道总长1400公里,造价估计为37-50亿美元,工期5-7年。预计,该管道竣工后,来自俄管道气的价格将低于液化气。目前,日本购买液化气的价格,约为487美元/1000立方米”。日本《朝日新闻》证实,“早在10年前,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就有要在俄日间铺设输气管道的想法,可是,当时日本并不急需天然气。2011年,日本福岛-1号核电站遭受毁灭性大地震破坏和大多数核电站被切断后,现在又需要天然气了[16] 

  20121110日在东京举行了第4次“中亚+日本”外交部长级对话会议。会议回顾了20年来日本和中亚国家在贸易、投资、环保等领域的合作和取得的成果。同时,日本方面在会上宣布,将对中亚国家提供7亿美元贷款,用于实施相关重要项目。会议签署了联合声明。 

  有俄专家认为,俄在考虑与西方国家“新一轮对抗”或“力图与其构建平等关系”的同时,也在时刻斟酌是否应与中国保持长期的友好关系,并采取悄悄行动加强与东亚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可见,由于俄要推动其东部经济发展战略,扩大自身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未来中、日、韩围绕发展对俄及中亚国家经济关系的博弈将在所难免[17]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土耳其因申请作为欧盟正式成员国资格被拖延,以及本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最近,也在考虑加入上合组织或与之建立在能源方面的联系。而美国国务院表示:如果土耳其加入上合组织,这将是“有趣的”[18] 

    对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几点建议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不仅涉及相关国家或公司的利益,而且对相关国家发展彼此间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也非常重要。因此,策划今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的能源合作是否应考虑下列几点: 

  (一)能源发展战略接轨 

  是否应把上合组织相关国家能源合作放在保障全球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由相关国家政府联系世界能源地缘政治及经济形势变化,分别提出符合各自国情的长期能源发展战略及其国家核心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再共同协调可以继续落实和发展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及任务。 

  对于上合组织是否要搞“能源一体化”和相关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能否逐步接轨等重大课题,还需要相关国家政府给予明确指示和表态。 

  (二)建立市场协调机制 

  是否应尽快建立起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市场协调机制。 

  该机制应遵循WTO规则,定期或经常沟通本国和国际能源市场的供需和消费状况、生产能力、价格走向、运输及安全等动向,从保证双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准则,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通过创造有效的合作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解决在能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平等互利的解决办法。笔者认为,实际这也是即将组建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应关注的内容。 

  (三)   坦诚对话、务实协商 

  对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能源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诸如投资准入、价格、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运输通道走向等,是否可将其放在加强彼此经贸合作大框架内,通过公开透明的坦诚对话、务实协商,按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和法律等正常渠道,以一揽子统筹解决的方法(例如,类似捆绑油价及其他领域的合作项目等),公平合理地加以处理,使合作不断取得互利双赢的结果,最终保证合作项目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四)继续开展能源领域的多方面合作 

  除常规能源外,上合组织相关国家能源合作是否应进一步密切加强在提高能效、节能环保、能源管理、能源政策、非常规能源(包括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储层气)勘探开发等方面的对话交流,完善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深化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协调行动等方面的合作。 

    

  载李进峰,吴宏伟、李伟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9月第1版。 



  [1] 孙永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2] Казахстан поможет России с экспортом нефти в Китай”,Neftegaz.RU 24.12.2012. 

  [3]孙永祥,“高瞻远瞩策划中俄能源合作”,《欧亚社会发展研究》,2912年刊,p61-6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 

  [4]孙永祥,“高瞻远瞩策划中俄能源合作”,《欧亚社会发展研究》,2912年刊,p61-6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 

  [5] “中哈原油管道累计进口原油突破5000万吨”,中国能源报,2013-02-20 

  [6] А.Миллер и С.Мынбаев обсудили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о в нефтегазовой сфере”, Neftegaz.RU05 ноября 2012 г. 

  [7] “俄气将入主吉尔吉斯天然气公司“,中国能源报,2013-01-05 

  [8] “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加强能源合作”,新华网,2011-09-08 

  [9] “印度政府批准设立TAPI天然气管道公司”,中国经济网,20130208日。 

  [10] 迅,“巴基斯坦坚持与伊朗能源合作”,人民日报,20130301日。 

  [11]Алексей Громов, «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е измерение развития ШОС»Иститут 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й стратегии, Москва, 26 ноября 2012 года. 

  [12]Алексей Громов, «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е измерение развития ШОС»Иститут 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й стратегии, Москва, 26 ноября 2012 года. 

  [13] “中国积极推动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加速组建”,新华网,2012年09月04日。 

  [14]Кирилл Барский,“Шанхайская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в 2012 году”,Голос  России21.12.2012  

  [15] Шос меняет пушки на масло”,Коммерсантъ-Online, 05.12.2012. 

  [16]孙永祥,“高瞻远瞩策划中俄能源合作”,《欧亚社会发展研究》,2912年刊,p61-6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 

  [17]孙永祥,“高瞻远瞩策划中俄能源合作”,《欧亚社会发展研究》,2912年刊,p61-6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 

  [18] Jeff Uscher,“Госдепартамент США: Если Турция вступит в ШОС, то будет «интересно»”,mixednews03 Март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