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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中国与中亚国家金融合作目标及途径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40作者:朱显平、张建政文章来源:《东北亚论坛》2007年第3期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摘 要] 金融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各国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也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条件。在金融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科学的金融合作目标,探索切实可行的金融合作途径,对于推动“上海合作组织”的金融合作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原则,“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金融合作应分阶段进行,目标规划也应该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当前的工作重点是,积极推动成员国之间双边或多边的功能性金融合作。合作的具体进程要采取 “双轮驱动”策略:既要开展以银行业务和功能完善为特征的金融合作;又要开展以金融组织和机制创新为特征的金融合作。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中国与中亚;目标;途径

  [中图分类号] F114. 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7411(2007)03-0015-(05)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与东北振兴创新基地资助吉林大学跨学科项目“新形势下我国沿边地区跨境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研究”资助

  [作者简介]朱显平(1954- ),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与东北振兴创新基地主任,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政(1974- ),男,黑龙江双鸭山人,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明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开展金融合作的目标规划和基本途径,是解决如何开展该区域金融合作的关键。我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签署和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实施措施计划》是规划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目标的基本依据,同时必须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与合作的现实水平,以科学的金融合作目标规划为基础,确定开展金融合作的基本途径,有效地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金融合作。

  一、“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金融合作现状 

  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已经在金融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的合作行动。以我国为例的双边金融合作主要有: 1·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银行合作分委会,其作用主要是研究解决两国银行间的具体合作与技术协调; 2·中俄金融合作论坛,其目的在于为两国金融界提供一个互相交流改革经验与成果、研讨两国在经济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的平台;[1]3·中俄双方签署了一系列金融和银行合作协定,为商业银行创造的合作的制度基础和政策环境,如《中俄关于在外汇监管领域的合作协议》、《中俄央行合作协议》、《中俄央行关于金融机构业务监管合作协议》、《中俄央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反洗钱合作和人员培训协定》等; 4·200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金融监测局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金融监测局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作与信息交流协议》;[2]5·2006年3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俄罗斯对外经济银行、俄罗斯联邦车臣共和国签署了《投资开发领域合作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圣彼得堡市、上海海外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波罗的海明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3]6·乌兹别克斯坦复兴和开发基金会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合作协定,其内容包括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参与乌兹别克斯坦基础经济领域的投资项目,双方在所实施的合作项目框架内相互提供两国的市场、公司和银行的信息以及通过交流软件规划和技术术语来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技能。[4]此外,中俄两国还在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除政府贷款等政府协议项目下的合作交往外,中俄商业银行之间还开展了贸易结算、出口信贷、银团贷款、融资服务、互设机构、信息交流与人才培训等业务合作。近年来,根据市场和双边经贸发展的需要,中国各大商业银行注重与俄罗斯银行的合作,即通过建立代理行关系、 开立美元直接结算账户、提高相互授信额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在结算、信贷及其它金融服务方面建立了双边合作机制,扩大了业务范围,信用证、保函、托收等多种国际结算工具开始使用,双方商业银行正在积极探讨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中长期信贷、银团贷款、联合代理发债等多领域合作。

  多边金融合作主要有: 1·2004年10月6日,在莫斯科成立的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成为该组织创始成员国;[5]2·2005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 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六国的各自授权银行或金融机构均已加入这一多边金融合作组织。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峰会期间,各成员国在银行联合体框架内签署了7. 5亿美元的协议和项目。这些项目包括连接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公路、塔吉克斯坦境内的500千伏和220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吉尔吉斯斯坦首座日产2 500吨的水泥厂、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首次自主建设的水电站等。其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哈萨克斯坦的一个水电站项目提供2亿美元贷款,同时还为中国企业争取到了工程总承包权。此外,为推动区域合作有关项目的实施,中方提出向成员国提供9亿美元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在上海峰会期间已全部得到了落实;[6]3·为了增强区域合作能力建设、资助举办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和项目前期费用,中国政府倡议由成员国各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这一倡议已经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了共识,目前处于积极协商和筹备阶段。

  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已经开展的各项金融合作来看,双边合作居多,多边合作较少;签订的合作协议居多,建立的合作实体较少;政策性的项目开发较多,商业性的项目开发较少;非约束型的合作平台居多,紧密型的合作平台较少。表明该区域金融合作还处在初级阶段,亟待加强实质性的区域金融合作。

  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金融合作的目标规划 

  依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对区域经济合作的近、中、远期目标的规定,综合分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金融合作目前的发展态势和具备的条件,我们认为,该区域金融合作的阶段性目标应该分为三个层次。

  1·近期合作目标:为了支持区域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进程,加强各国金融领域的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和项目库建设,逐步建立各国金融领域的交流机制和平台,这一目标随着成员国之间中央银行对话 机制的建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和实业家委员会的建立、欧亚经济合作论坛的举办以及“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的筹备等正在逐步实现。

  2·中期合作目标(2010年前):制订长远的金融合作规划和稳定、透明的合作规则,逐步建立区域内各国金融政策的多边协调机制,并开展一系列金融创新性质的合作。诸如完善区域性贸易信用保险机制;建立区域性信用评估机制和投资担保机制;建设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建立以中亚区域开发为目的、区域大型基础性网络型建设项目为融资对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安排;建立以区域脱贫为目标、小额信贷为特征、区域中小企业及个人为对象的合作性融资机构安排等。

  3·远期合作目标(2020年前),即在实现区域内货物、资本、服务、技术自由流动的同时,金融领域的合作发展到更高的层次,建立一系列复杂的、紧密型的金融合作安排。诸如建立区域性金融信息交换、金融风险监控和危机援助机制;构建区域性统一的资本市场;构建区域性货币互换机制等。

  以上各阶段性目标之间是相辅相承的,前一目标是后一目标的实现基础,体现了由低级到高级、由非正式安排到正式约束的递进次序性。每一个阶段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不同领域、不同方式的金融合作 来支持,尽管阶段目标的实现具有严格的次序性,但各种金融合作方式的开展却不存在次序性,实现不同阶段目标的金融合作方式可以同时开展。

  三、“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金融合作的基本途径 

  我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下一阶段的金融合作重点应该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动成员国之间双边或多边的功能性金融合作。其合作进程采取“双轮驱动”策略:其一,以银行业务和功能完善为特征的金融合作。主要包括:构建多边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协调与业务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性金融信息交换、金融风险监控和危机援助 机制;在中央银行合作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商业银行间的业务合作,以完善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功能;设立区域性贸易信用保险基金;建立区域性信用评估机制和投资担保机制;金融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实施金融改革和开放战略的经验交流;金融业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合作等。其二,以金融组织和机制创新为特征的金融合作。主要包括:建设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建立以中亚区域开发为目的、区域大型基础性网络型建设项目为融资对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安排;建立以区域脱贫为目标、小额信贷为特征、区域中小企业及个人为对象的合 作性融资机构安排等。

  1.加强成员国之间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提升商业银行顺畅贸易、促进投资的功能

  第一,各成员国应加强银行的信息披露,加强对各国银行信用的动态评估,提高交易行为的规范性,以增加银行合作的安全性。

  第二,各成员国商业银行应从多方面、多途径加强合作:通过建立全面代理行关系,拓展信用证、保函、托收等新的结算业务,改变各国间贸易结算工具单一的局面,为双边贸易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务。短期内,可考虑建立客户信息系统,指定几家资信好、清偿能力强的银行,提供融资便利和集中清 算,以帮助对方银行规避风险(本方信用等级低的商业银行通过指定的本方银行进行清算,风险将在本方内部解决)。

  第三,在项目融资方面与国际知名银行合作,开展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并积极考虑参加国际银团招标,通过辛迪加贷款方式,降低风险,扩大贷款规模。

  第四,各成员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合作,发挥信息优势,共同构建区域信用评估机制和投资担保机制。通过全面了解区域各国企业的金融需求,提供贸易融资和贷款服务;积极寻找各方银行合作伙伴进行授信,以方便进出口企业融资和资金周转;针对各国 市场潜力、资金供求的情况,积极支持有实力和投资意向的企业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并提供信贷服务;对有意对本国投资的外国企业,在有银行担保或抵押的条件下,可发放定向贷款,并利用银行的资讯网络,为外国企业对本国投资开展咨询服务。

  第五,考虑建立民间或半官方的信用担保机制,或借鉴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的做法,专门建立针对出口的保险基金,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出口信用保险是为企业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等活动的合法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政策措施,主要承保国外买方 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多数属市场风险、政治风险较高的国家。因此,在开展相互间贸易和投资过程中,建立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贸易和投资信用保险基金是十分必要的。

  2.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

  建立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既是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经济合作的基础。现代化的支付结算体系能为扩大区域贸易和投资规模提供便捷的服务。为了减轻区域内贸易对美元等强势货币的过度依赖,降低交易成本和汇率波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有必要加强地区各国之间货币的直接结算。鉴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中,与中国和俄罗斯的贸易比重较大,我们认为,中亚区域内贸易结算中可以增加人民币和卢布的结算比例,尤其可以在与中国、俄罗斯有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逆差的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结算中使用,以减少汇率波动风险。这种方法需要区域内各国的中央银行加强合作,并实行一些保证结算的措施。

  在增加区域内货币的贸易结算比例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区域性贸易清算支付体系首先应该设立清算基金以保证在各国之间顺利实现贸易的结算,该基金的出资比例可以 根据各国区域内其他各国进口金额总数来确定,比例由区域各国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决定,可定期调整。清算支付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各国中央银行均承诺以约定汇率和约定的国际货币来清算本币贸易差额。成员国的贸易商在本国银行可以开设贸易对象国货币的结算账户,商业银行在本国中央银行可以开设其他成员国货币的账户,成员国之间贸易使用本币结算。贸易差额可在商业银行将贸易对象国的货币换成本国货币或约定的国际货币,商业银行的交易差可在中央银行换成本国货币或约定的国际货币,对象国的中央银行承诺用约定的国际货币支付其贸 易差额。成员国出现支付困难时可向清算基金申请贷款。随着双边贸易清算支付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建立多边的贸易支付清算体系,最终扩大到整个区域范围。

  另外,由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同,目前尚无法建立包括资本交易在内的清算与支付系统,而只能建立与国际贸易相关的贸易结算系统。随着各国开放程度的趋同,将来有可能建设包括资本交易在内的清算支付体系。

  3.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区域开发性融资安排

  中亚是一个具有极大增长潜力的成长性区域。区域性大项目的开发需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之间进行战略性金融合作。鉴于该地区国家经济普遍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和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国家财政难以对如此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开发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政府信用担保、市场化运作,符合“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利益和战略,严格落实各国领导人达成的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的多边融资机制,来重点推动区域内各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网络型项目,如油气管网、电力网、交通运输网、电信网等,并解决相应的融资渠道和合作机制等问题。我们认为,这一以区域开发为目的的多边融资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分为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5年10月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是建立这一多边融资体制的良好开端。其活动宗旨就是建立一个对“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政府支持的项目提供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良好机制,为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科技领域、扩大出口、社会领域及其他区域性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按照国际惯例提供、吸收银团贷款,提供出口前信贷,交流客户和项目信息,在人员培训、互访和业务考察等领域以及其他各方感兴趣的方面开展全面积极的合作。

  第二阶段,“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正在筹建的“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是构建这一多边融资体制的又一重要举措,由各成员国政府财政出资和担保的“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使得中亚区域开发的多边融资模式进一步实体化和机制化,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为完善多边融资体制打造了一个坚实有效的平台,基金所筹集的资本也可以成为多边融资模式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的“资本核”。

  第三阶段,欧亚开发银行的建立。(1)欧亚开发银行的运作模式。欧亚发展银行参照其它多边发展银行成功应用的模式和经验(例如:亚洲开发银行在管理和资金运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其性质是类似股份制企业的金融机构,凡成员国均须认缴该行的股本。基本组织机构可以参照已有的多边发展银行来设立。基本模式是以各成员国政府的信用为基础,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国际资本的加入。中俄两国作为区域内经济大国在其中要发挥主要股东和核心成员国的作用。(2)资本构成。这是欧亚发展银行可操作性的重要方面。在基本模式中,我们讲到欧亚发展银行的信用基础是来自各成员国(主要是区域内各国)政府的支持,应争取到各成员国中央政府的法律、政策、技术、设施乃至资金上的支持,另外,更重要的是区域内各相关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和投入。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首先应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作为筹措资金的核心建立种子基金(可以由“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演化而来),具体方式和额度可以协商确定(例如,各成员国以认购股本形式提供50%或更高比例的原始资本,余下的资本以对外偿还保证金的自然增值计算;认购方式可以要求以现金结算50%,其余50%通知即付,这就保留了一条“安全底线”)。(3)运作方式。欧亚发展银行可以以独立的方式存在,也可以考虑为降低运作成本,在已有的国际融资机构中加设(如亚洲开发银行),但其资金运用方向必须是面向中亚地区的。资金运用可以是提供项目贷款、联合融资、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但考虑到中亚地区开发的基础性、长期性、特殊性等因素,应更多的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更多运用“BOT”方式来运作资金。

  4.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区域合作性融资安排

  中亚各国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大部分人口处于贫困状态。因此,区域性融资安排应该兼顾地区开发和地区脱贫两个目标。我们认为,建立和完善该区域的合作性融资安排是实现地区脱贫的有效途径。

  合作性融资安排在亚洲其他地区(例如孟加拉、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已有比较成熟的运作 模式和成功经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区域合作性融资安排可以认真研究和借鉴上述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区域性合作金融组织——欧亚合作银行。欧亚合作银行定位于由区域各国政府信用担保、出资入股、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股份制合作银行。

  (1)欧亚合作银行的资金来源。欧亚合作银行的初始资本来源于各国政府的财政投入、国际金融组织的无偿捐赠、各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公众的入股资本。银行成立后,运作资金主要依靠吸收公众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向资金批发机构借贷等途径筹集。

  (2)欧亚合作银行的发展模式。参照已有的成功经验,结合中亚区域各国的发展实践,欧亚合作银行在成立之初应该采取政府主导模式,通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政府信用担保和出资入股)引导和带动金融组织、工商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合作银行的建设中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经营相对稳定和成熟之后,政府可以逐渐撤出资本和管理,只保留政府信用担保机制,从而实现合作银行商业化经营和管理。

  (3)欧亚合作银行的业务经营。欧亚合作银行以小额信贷业务为主。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额度较小、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基本宗旨的信贷服务。在业务范围上,主要经营资金存贷业务、支付清算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等;在业务对象上,主要针对农牧地区、城市及郊区的中低收入人群以及年经营收入在1万美元左右的中小企业;在经营方式上,采取主动创新、积极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方式,体现为业务种类多样化、审贷程序简便化、贷款期限灵活化、还贷方式多元化等方面。

  参考文献: 

  [1]中国合作金融网, http://www. ccfn. com. cn,2005-08-31.

  [2]中俄签订反洗钱合作备忘录网易财经[Z]. http://finance. 163.com, 2006-03-25·

  [3]中俄金融合作取得积极成果[Z]·金融时报网, http://www. fi-nancialnews. com. cn, 2006-03-25.

  [4]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网, http://www. sco-ec. gov. cn,2006-11-23.

  [5]新华网, http://www. xinhuanet. com,2005-04-12.

  [6]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和前景[Z].亚心网·新疆经济,2006-08-25·

  〔责任编辑 富燕妮〕

  FinancialCooperation Goal and Approach

  Between China andM iddle-Asian Countries:

  Under the Framework of Shanghai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ZHU Xian-ping,ZHANG Jian-zheng

  (Center forNortheastAsia Studies, Jilin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2, China)

  Abstract:Financial cooperation isnotonly an importantarea ofShanghai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SCO), butalso the prerequisite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On the initial stage of financial cooperation, to determine the cooperation goal and search the cooperation approach has greatsignificance to propelSCO forward. According to rule of《Outline of SCO member statesmultilateral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financial cooper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step by step and the goaldivided by three stages. The focus of thework now is to advance the bilateral andmultilateral financial cooperation. The financial cooperation should adopt the strategy of"two -wheeldrive",which includes both bank business and system reform.

  Key Words:Shanghai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financial cooperation,China andMiddle-Asia, Goa,l Approach

  来源: 《东北亚论坛》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