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红提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间投资合作
新华网厦门9月9日电(记者 余瑛瑞 陈刚)外经贸部副部长马秀红今天在这里表示,中方愿意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发挥比较优势,逐步完善投资环境,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区域内投资合作。
马秀红是在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投资论坛”上做上述表示的。她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晤机制在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对促进区域内投资合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但她同时指出,目前六国的投资合作基本上还建立在双边的基础上,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投资合作还是一个新课题。这一合作不应仅仅是成员国间双边投资的简单加总,而要致力于开展六国均能参与、促进区内市场共同发展的合作项目,实现双边合作无法完成的目标,充分体现区域合作的独特成果。
她建议,各方在交流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的基础上,应通过协调和谈判推进区域内投资便利化进程,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条件、外资管理、税收、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法律法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维护公平开放的市场等。
她说,中方将在能源、运输、通讯、环保、农业等领域对多国参与的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重点推动几个项目的实施,尽快使各国感受到区域投资的实惠。
她表示,区域投资合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建立独资、合资、合作企业或联合项目公司、财团,也可以进行兼并、收购,还可以借助区域外资金,参与本区域投资项目建设。
她说,中方建议,每年在各国轮流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投资论坛”,研究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投资基金,并成立促进投资工作组。(完)
新华网 200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