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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政治

发布时间:2019-04-12 11:49:15作者:文章来源:新华网

  1992年通过宪法规定,蒙古国实行有总统的议会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武装力量总司令,任期4年,最多可连任一届。国家大呼拉尔(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立法权。国家大呼拉尔可提议讨论内外政策的任何问题,并将以下问题置于自己特别权力之内予以解决:批准、增补和修改法律;确定内外政策的基础;宣布总统和国家大呼拉尔及其成员的选举日期;决定和更换国家大呼拉尔常设委员会;颁布认为总统已经当选并承认其权力的法律;罢免总统职务;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结构、成员及权力;决定赦免等。国家大呼拉尔为一院制议会,由76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凡25岁以上拥有选举权的公民均有资格参选。国家大呼拉尔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次例会不少于75个工作日。 政府为国家权力最高执行机关,政府成员由国家大呼拉尔任命。  

  蒙古人民党成立于1921年,1925年改称蒙古人民革命党,2010年恢复原党名蒙古人民党。恩赫巴亚尔在2011年另起炉灶,重新注册成立了蒙古人民革命党,并当选党主席。

  现任蒙古人民党主席为乌勒吉赛汗·恩赫图布辛,2012年7月当选

  2012年12月4日,蒙古人民革命党书记宾巴苏伦在该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蒙古人民革命党主席那木巴尔·恩赫巴亚尔被“非法关押”近7个月之久,由于联合政府在恩赫巴亚尔遭受“政治迫害”问题上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该党决定退出联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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