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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关系:合作与发展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3:51作者:包毅文章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6年第4期

  2005年12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乌关系:合作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与会代表分别为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学术研究机构的中亚问题专家和学者、工商业界代表。此外,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诺西尔容·尤苏波夫及商务参赞也出席了研讨会,显示了乌方对此次会议的关注。会议就中亚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及经济合作、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政策及环境、中乌经贸关系现状、问题及前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如中亚共同市场、中乌贸易结构、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区域经济合作等问题。

  目前,中乌高层政治对话以及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使两国政治关系发展到新阶段,从而为发展经济关系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并推动了中乌两国在包括贸易、能源、人文旅游等各个领域的合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李凤林所长认为,乌在地缘政治、人口及文化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因此,中亚地区保持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以及有效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乌兹别克斯坦的稳定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中乌合作已经远远超出了双边合作的意义。

  一 中乌经济关系的现状、问题和前景

  近几年,中乌经贸额持续增长,投资合作和经济技术合作在加强。双边贸易额将不少于7亿美元。乌对华出口产品为石油、棉纺、丝绸、化肥等,自华进口产品有设备、机械零件、仪表、茶叶、塑料、陶瓷、化工产品等。预计中乌两国在金融与技术合作方面的贸易额可达20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经贸部哈比布拉耶夫司长认为,乌市场是中国技术产品在中亚地区推广的有利途径。通过输出技术、商品和服务的中国企业在乌的发展有助于推动中亚共同市场的形成。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的主要方向包括无偿援助、商品交易、无息和低息贷款等;双边合作的主要方向是发展交通运输,欧亚走廊和中—吉—乌铁路合作具有前景。

  尽管如此,中方学者认为,中乌经贸合作发展的现实程度远远低于其潜力。中乌进出口贸易结构需要调整,贸易额总量,尤其是乌对华进口贸易额有待提高,因为乌自华进口贸易额多年低于对华的出口贸易额。关于提高乌从中国进口量问题,中方学者认为,其原因在于中乌进出口贸易供求清单的契合点不同,双方尚未找到明确的“增长点”,而乌方出口产品不能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哈比布拉耶夫司长不同意此观点,指出乌的很多产品在中国受到欢迎,而且中乌在能源、机械制造、信息技术、纺织、化学等领域的合作开始扩大。乌矿产资源丰富,中乌已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涉及乌有色金属和棉花等战略物资出口的问题,还希望向中国输出飞机、汽车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关于进出口结构问题,乌代表认为,乌对华贸易中原料出口占有的份额很大,乌希望促进经济利益和贸易关系的平衡发展。

  中方学者认为,交通问题已成为双边贸易合作的“瓶颈”,它的解决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此外,海关程序、标准一致化、商务拉动和监管环境等非关税壁垒也是阻碍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关系便利化的因素。另外,加强双边贸易,除了提高贸易额,还要加强投资。目前,在乌的外国合资企业有41000多家,但在乌的中资企业为数很少,只有83家。乌希望得到中国在生产领域的投资,并在石油和天然气田的开采和利用、电信网络、家用电器、机械及农机、石化领域给予技术支持。

  双方代表均阐述了加强中乌合作的必要性,表达了强烈的合作愿望,认为中乌经贸关系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中乌经济合作的前景也表示乐观,并希望通过上海合作组织、双边及多边条约和机制加强互信,在区域合作中协调立场,以互惠为基础,进一步挖掘两国经济互补性,扩大合作领域,从而提升双边经贸合作的水平和质量。中方学者认为,在发展中乌关系时,寻找两国共同利益、坚持共同立场将有助于巩固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关系。

  二 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方学者认为,中乌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方面有共同利益,如中方提出的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与乌方提出的中亚共同市场的建议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因此,双方可以加强合作,协调立场,进一步发展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但经济合作需要两国共同努力。

  在谈到中亚共同市场和中亚统一能源空间的设想时,乌方指出,乌有良好的制造业和工业基础。中亚各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而且其经济结构是非竞争性的和互补的,因此,可以寻找各国经济合作的平衡点。关于建立中亚共同市场的具体设想是:首先,利用5~6年时间建立完全的自由贸易区;其次,再经过5年建立共同关税空间,相互降低海关税率;再次,建立地区共同市场,实现商品、资本、劳动力在整个地区的自由流动。中亚国家共同的历史和传统是建立共同市场的基础。目前,乌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并考虑到中俄两国的利益。

  三 乌的经济改革及投资环境

  在经济改革进程中,乌确立经济改革的优先方向是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对外经济自由化,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外贸易领域有四个优先发展方向,即巩固和发展乌出口能力;实行对外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商品及服务出口的政策;促进企业的投资行为;为吸引外资创造有利条件。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改变了近年来乌的进口结构,机械设备进口的比重在上升,能源进口的比重在下降。

  关于投资环境,乌方学者认为,乌的投资环境是相对开放的。乌建立了优惠的投资政策体系,其目的是吸引外资,促进乌私有化进程,促进以对外出口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除了优惠政策,乌认为本国招商引资的优势在于:乌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发达的基础设施,大量廉价的训练有素的劳动力,政局稳定,庞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对51000万人口的中亚市场具有很强的辐射能力。这些构成了吸引外资良好的投资环境。此外,乌司法部设有专门的维权部门以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利益。

  乌政府重视外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指出外资将促进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能源领域的发展,保障能源的独立性。降低国家对生活用品的进口依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加工能力,提高消费品的生产速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乌方学者和官员多次提到学习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和措施,乌驻华大使尤苏波夫还特别分析了中乌在经济基础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包括促进非国有经济成分的发展;以点带面的试点改革措施;转换国家管理职能;市场营销及扩大出口和服务产品的经验;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相结合的社会经济改革措施以及土地改革经验等。中乌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乌希望将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经验用于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领域,在技术和农机设备方面吸引中国的资金和技术。

  四 几点结论

  (一)中乌双方学者都认为,中乌两国的政治关系在升温,两国的战略伙伴关系把中乌关系推向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两国应该借助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进一步推进中乌经济的合作与发展。

  (二)双方学者都阐述了发展中乌经济合作对两国的发展及地区稳定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乌驻华大使尤苏波夫指出,中乌两国在发展政治经济关系中所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合作才能解决。乌将发展与中国的关系放在对外政策的优先地位,同样中国也把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中亚地区置于对外政策的优先发展地位。

  双方学者在肯定了两国经贸发展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合作道路上存在的问题,如两国经济利益的差异以及在结构上、认识上和信任方面的现实问题。双方学者认为,经济合作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并对经贸合作的前景充满信心。

  (三)中乌两国在经济和地区安全战略方面有很多共同利益,双方都强调政治稳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双方应该协调立场,加强合作,发挥地区合作机制的作用,促进中亚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实现。

  (四)双方学者肯定了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的作用。乌方学者更多地肯定了该组织在打击跨境威胁方面的合作意义以及在政治立场上的协调作用。中国更多地希望挖掘和发挥该组织经济合作机制的潜力,促进各国首要问题的解决,从而推动双边和地区乃至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中方学者同时认为,该组织的合作机制可以给投资者更多的保障和信心。在经济合作方面,乌方学者更强调加强双边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并希望利用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及中国在亚太地区的推动作用带动对乌投资,发展乌经济。

  乌力求建立现代丝绸之路,以实现对独联体国家乃至欧洲国家贸易的影响力。

  最后,中乌学者都指出加强信息沟通和学术对话对于发展中乌关系的重要性,这不但有利于及时更新彼此的信息、加强了解,还将有助于加强两国互利互信的程度。双方均表示,继续加强学术交流,并决定2006年在塔什干召开第二届中乌关系国际研讨会。中乌学术交往的加强,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乌关系发展的良好现状。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