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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背景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47作者:中俄交流网文章来源:中俄交流网2013-9-1

                             上海合作组织背景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9月13日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此次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员国总面积近3018.9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15.2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组织及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除元首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外,还设有议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救灾、经济、交通、文化、卫生、执法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等年度定期会晤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历经12年的发展,已成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建设性力量。成员国睦邻友好和政治互信更加巩固,安全、经济、人文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更加突出。以去年6月北京峰会为标志,上海合作组织进入了全面推进务实合作的发展快车道。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下,上海合作组织发展面临更多挑战,这要求成员国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携手应对、谋划长远。

  在外交部8月27日举行的中外媒体吹风会上,副部长程国平表示,本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主题是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成员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举措,并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将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共同举行小范围会谈,与成员国、观察员国领导人和主席国客人共同出席大范围会谈。中方拟以习近平主席出席比什凯克峰会为契机,与各方一道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巩固团结互信,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引导各方就进一步弘扬“上海精神”,在涉及成员国核心利益问题上继续坚定相互支持、推进务实合作与人文交往等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并作出相应的工作规划。习近平主席将同其他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比什凯克宣言》,以通过决议方式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关于该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该机构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等文件,发表会议《新闻公报》,见证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

  历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第一次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 中国 上海

  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上海五国”。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晤,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第二次 2002年6月7日 俄罗斯 圣彼得堡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3个政治、法律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第三次 2003年5月29日 俄罗斯 莫斯科

  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秘书长。

  第四次 2004年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并决定采取新举措,推进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协作机制等。在此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

  第五次 2005年7月5日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第六次 2006年6月15日 中国 上海

  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联合公报》。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第七次 2007年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和《比什凯克宣言》。

  第八次 2008年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 杜尚别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第九次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 俄罗斯 叶卡捷琳堡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叶卡捷琳堡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胡锦涛在峰会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政府向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100亿美元信贷支持。

  第十次 2010年6月9日至12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成员国元首共同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各方一致同意,将继续全面恪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峰会还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等重要文件。

  第十一次 2011年6月15日至16日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周年。会议主要回顾总结上海合作组织1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发展经验,深入分析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对未来10年组织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

  第十二次 2012年6月6日至7日 中国 北京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峰会发表《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还签署了包括《打击三股势力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等8份文件。

  

 

 

中俄交流网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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