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简况(附表)
一、成立背景
2001年6月15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会聚上海,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元首会晤机制。“上海五国”机制最初目的是解决中国与俄、哈、吉、塔四国边界问题、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
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1997-2000年五国元首又先后在莫斯科、阿拉木图、比什凯克和杜尚别举行会晤,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阿拉木图声明》、《比什凯克声明》、《杜尚别声明》等重要文件。由于五国元首首次会晤是在上海举行,因此这一合作进程后来被冠以“上海五国”的称谓。2000年乌兹别克斯坦总统首次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杜尚别会晤。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进一步发展,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在加快区域合作步伐,与此同时,冷战结束后在中亚滋生蔓延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威胁本地区国家安全与稳定,影响地区和平与发展。中、俄、哈、吉、塔、乌六国认识到,只有进一步深化彼此间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多边互利合作,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实现共同安全与发展的目标。在此背景下,经中方积极倡议和大力推动,在“上海五国”诞生五周年之际,六国决定在“上海五国”机制基础上成立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17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15.1亿,占世界的四分之一。中国与俄、哈、吉、塔有共同边境7500公里(中俄为4300公里,中哈-1700公里,中吉-1100公里,中塔-400公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2003年区域内各成员国的GDP总额达到了18418.66亿美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为10905.22亿美元,其中出口总计为5907.48亿美元,进口为4997.74亿美元。
二、宗旨和原则
2001年6月15日六国元首签署的《上海组织合作成立宣言》中确定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峰会上,由中方提出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上海精神”,为各方接受并写入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中还提出在区域内开展经贸合作,启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
三、发展现状
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6月成立以来,机制化建设不断完善,成员国间各领域合作逐步展开。2002年6月7日圣彼得堡峰会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组织机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新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真正建立,同时也为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进机制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两年来,除元首、总理会晤外,先后正式启动成员国总检察长、外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交通部长、国家协调员以及执法与安全、边防、紧急救灾等部门领导人的会晤机制,通过了组织旗帜和徽章。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秘书处(在北京)和反恐中心(2003年5月29日元首会晤确定在乌首都塔什干)正在筹建之中,计划于2003年底前启动。
四、历次元首会晤、总理会议情况
来源:贸研院 200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