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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安全领域合作有利于地区稳定与繁荣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8:59作者:汪 巍文章来源:2013-3-11 16:45:43 来源:《和平与发展》2011年第5期

 

  2011年 6 月中旬,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峰会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签署了《上合组织

  10

  周年阿斯塔纳宣言》;[1]把握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促进成员国的繁荣振兴,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识。胡锦涛主席在峰会上倡议上合组织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进域内交通、能源、通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本地区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得到有关各方的积极响应。[2]上合组织成立

  10年来,由一个新生的区域合作组织成长为地区和

  平、稳定、发展的建设性力量,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把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抻”

  作为成员国合作的基本准则。[3]

  一、经济合作富有成效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 2001 年,由“上海五国”元首会晤机制发展而来。2003 年 9 月 25

  日,上合组织六国总理在北京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确定了该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合作的优先方向和领域。以此为标志,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步入实质性实施阶段。2009年

  10 月 14 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北京发

  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进一步重申了上合组织大力开展经贸、能源、农业、交通、通信、质检、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高成员国经济竞争力和共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上合组织成立 10

  年来,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组织机制和发展目标已经确立,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规模和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区域内贸易和投资环境逐渐完善。在上合组织的多边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各国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以大项目合作为主的区域经济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呈现出以下发展势头。

  (一)区域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商品结构进一步 优化

  经过10年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经贸关系持续快速发展,贸易量占各自外贸总量的比重逐年提高。2008

  年,中国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间贸易额达到 868

  亿美元,成员国间的贸易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互补性增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成为对中亚、俄罗斯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所占比重超过

  30%。随着中国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扩大,中国制造的新舟 60

  飞机已销往塔吉克斯坦。[4]在中国进口商品中,资源性商品及原材料超过中国进口总额的 70%。10

  年来,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额从 121 亿美元提高到近 900 亿美元,同比增长

  7倍,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增幅。

  (二)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逐步拓宽

  随着经贸合作的逐步深入,投资逐渐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各成员国积极调整与投资相关的政策法规,投资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监管环境明显改善,相互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逐渐拓宽。中国企业通过跨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石油资产的收购、投资开采哈石油区块和建设中哈石油管线等项目,投资金额超过

  60亿美元。上合组织成员国已经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区域。而上合组织成员国对华投资也不断扩大,累计对华投资合同金额超过20亿美元。

  在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投资领域也进一步拓展,各成员国间已由 2003

  年以前的贸易、林业、农业及加工工业,逐渐扩大到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制造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领域。中方先后承诺向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

  120 多亿美元优惠贷款,有力推动了成员国之间的多双边务实合作。

  (三)大型合作项目不断出现

  在 2006

  年的上合组织上海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了重点推动能源、交通、电信等优先合作领域网络性项目的倡议,获得各方的积极响应和支

  持。各成员国充分利用上合组织这一重要平台,积极推动大型项目的合作。在中方优惠信贷和上合组织银联体等资金支持下,中吉乌公路、塔乌公路、塔境内输变电线等一批经济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目前,连接中国西部和欧洲西部的交通走廊规划正在积极探讨中。中吉乌光缆、E40

  公路等项目使得连接本地区的能源、交通、电信等网络初显规模轮廓。这些大型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了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和相互依存。

  (四)能源合作进展顺利,潜力巨大

  上合组织成员国中,俄罗斯和中亚四国都是能源非常丰富的国家,能源产业日益成为这些国家国

  民经济的支柱。能源合作是上合组织成员国间增强互信、互利共赢的重要内容。[5]2003 年 9

  月,上合组织成立经贸部长会议高官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专业工作组,为区域经济合作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机制保障。此后,各成员国围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在能源领域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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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项目,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能源资源的互补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消费结构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与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内的中亚地区的合作共赢取得重大进展。

  (五)成员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成员国面临外资大量撤离,国内现资金短缺,项目投资锐减,失业增加等压力。对此,上合组织主动协调各国立场,密切交流,携手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在促进地区安全稳定、繁荣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

  2009年 6

  月,在叶卡捷琳堡峰会上,上合组织各方就共同应对危机达成了原则共识,胡锦涛主席宣布中国将提供 100

  亿美元信贷支持,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努力。

  目前,上合组织各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国际经贸合作

  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环境,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广阔前景。与此同时,由于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融资缺口较大等不利因素,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六)完善实业家委员会运行机制,加深工商企业间密切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作为企业交流和项目融资的重要平台,为加强本组织经济金融合作、规划落实区域性共同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贸促会从 2007 年开始承担上合组织中国实业家委员会工作。随即中国实业

  家委员会同各成员国实业家委员会及工商界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种务实高效的经贸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工商企业的联系。

  二、安全领域合作成果丰硕

  上合组织成立 10

  年来,其安全合作方式顺应了当今世界和平、发展与合作的主流,有力地护了地区稳定,在安全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7]过去

  10年上合组织安全领域合作的发展有以下特点:

  一是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从成立至今,成员国先后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

  合军事演习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8]等文件。这些文件为各成员国开展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策依据。

  二是合作机制日趋完善。上合组织已经建立了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军队外事部门领导人会晤等机制。由各成员国参与的防务安全论坛等也正在向着机制化、务实化的目标发展。

  三是联合军演成效明显。10 年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相继举行了 7

  次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规模由小到大、地域由近及远、内容逐步扩展。联合军演的成功举行增进了成员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充分表明了上合组织团结一致、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实力,震慑了“三股势力”。通过同帐运筹、同营驻扎、同场操练、同台竞技,各成员国武装部队相互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不断深化,有力地促进了参演各方的国防和军队建设。

  四是联合反恐进展迅速。上合组织是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在协调各成员国反恐合作、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斩断恐怖组织资金来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9]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上海五国”时期,中国、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的危害就形成了共识,开始围绕打击“三股势力”展开磋商与合作。从

  1998 年阿拉木图会晤起,“上海五国”

  的合作重点由边界、军事互信等传统安全领域转向反恐等非传统安全领域。1999 年 8

  月,“上海五国”元首会晤决心联合打击恐怖势力,并组建了“比什凯克小组”,即安全执法部门领导人的会晤机制,就维护中亚安全进行经常性的商讨,决定加强跨国合作。2000

  年 7

  月,“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一致同意尽早签署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的文件,并表示要建立“反恐怖中心”。

  2001 年上合组织成立时,与《成立宣言》同时

  签署的法律性文件,就是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的《上海公约》,六个成员国就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表明了立场。《上海公约》不仅对“三股势力”的概念分别作了明确的法律界定,而且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主要包括交流信息、进行侦查、制定并采取协商一致的措施、培训专家、就其他作形式达成协议等。公约的签署是六国在深化安全合作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为联合打击“三股势力”奠定了法律基础。公约反映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已经对地区内外越来越严重的安全问题有了足够的重视,并且敏锐地观察到了国际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

  2002年以后,上海合作组织在安全、司法和执法领域相继启动了一系列会晤机制,包括国防部长、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最高法院院长等会议机制,共商反恐大计。反恐合作也成为历次元首峰会发表宣言的重要内容之一。[10]以

  2004 年 6

  月地区反恐怖机构在塔什干正式启动为标志,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反恐安全合作进入全面深化的阶段。反恐怖机构承担的职能包括与成员国及国际组织加强沟通和协调;参与准备国际法律文件草案;收集和分析成员国提供的有关信息,建立反恐机构资料库,为联合反恐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等。2005

  年7月,成员国元首又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确定了联合反恐的主要宗旨、原则、主要方向、合作方式及落实机制;合作重点包括加强反恐能力、制定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统一名单、协助第三国打击恐怖主义等;

  合作方式包括采取协商一致的预防性措施、开展协商一致的侦缉和调查行动、给予司法协助等。

  此后,各方又签署了禁毒合作协议、合作打击犯罪协定等多个安全合作文件,将合作范围逐步扩展到战略安全、防务安全、执法安全、信息安全、禁毒、反洗钱、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广泛领域,使安全合作范围不断扩大。成员国定期举行双边和多边反恐演习,并在大型国际活动安保方面开展合作,为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随着地区安全形势的复杂化,中亚及其周边的国际恐怖主义有重新抬头的趋向,上合组织反恐合作的任务更加艰巨。目前,上合组织成员国已经开始考虑进一步扩大反恐合作,并且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反恐领域进行协调和对话。从上合组织内部来说,也准备扩大多边安全磋商的范围,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实现反恐机构的高效运转;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恐执法安全人员交流。经过成员国的共同努力,未来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合作会不断取得进展,真正成为保障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力量。上海合作组织在反恐领域开展合作,有利于改善地区的安全环境,切实消除现实的或潜在的安全威胁,有助于联合应对中亚的各种安全挑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国际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和平、缓和、稳定的基本态势,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兴力量快速崛起,国际体系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孕育着深刻调整,国际力量对比正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的方向发展。在另一方面,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本地区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仍将面临长期、复杂、多元的安全威胁与挑战。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诞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各成员国之间区域合作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历程说明,从解决传统安全威胁问题到解决非传统安全威胁问题,从建立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础到执法安全部门之间的合作,从举行反恐联合军事演习到建立常设的地区反恐怖机构,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发展区域安全合作、推动欧亚乃至世界和平与安全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上合组织不是军事集团,不针对任何国家,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上合组织的防务安全合作不谋求通过建立军事集团来保障安全,而是通过平等协商、互利合作谋求共同安全。

  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已拥有 4 个观察员国和

  2个对话伙伴国,与联合国、独联体、东盟等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上海合作组织还积极参与解决阿富汗问题,为加快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凭借自身的努力,上海合作组织被联合国认定为处理本地区安全

  问题所有层面不可或缺的区域组织。

  中国为上合组织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在机制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都承担了很多的责任和义务。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成为多边反恐安全合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其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中国反对单纯使用武力打击恐怖主义,主张通过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阿斯塔纳峰会后,各成员国将围绕提高共同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安全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的顺利发展和有效发挥职能,对维持中国周边环境的稳定,维护中国西北部

  地区的边境安全和经济发展,扩大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联系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上合组织存在的问题

  上合组织所在的中亚地区仍有不稳定隐患。中亚安全形势异常复杂,正面临“三股势力”、阿富汗战争、地区国家国内外矛盾等诸多因素的威胁,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可能产生共振效应。以打击“三股势力”为例,苏联解体、原苏联加盟共和国独立后,中亚地区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于新独立共和国的社会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经验不足、经济发展滞后、解决社会贫困问题不力,给了宗教极端势力可乘之隙。在此背景下,地区外部宗教极端

  势力大肆渗透,地区内部宗教极端势力迅速发展,内外勾结、活动猖獗,制造了大量恐怖与暴力骚乱事件,成为地区形势不稳的主要根源。上世纪

  90 年代的塔吉克斯坦内战、2005 年的乌兹别克斯坦安延集暴乱、2010 年 6

  月的吉尔吉斯斯坦南部种族仇杀事件、2010 年 9 月的塔吉克斯坦政府军遇袭事件等均与其直接相关。

  目前,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同打击下,“三股势力”大多蛰伏地下,一旦某共和国社会不满升温、政局动荡,他们必然还会乘机作乱。

  2011

  年美国开始从阿富汗撤军后,阿富汗局势依然不稳,不排除宗教极端势力坐大的可能性。由于中亚国家与阿富汗是邻国,多个民族跨境而居,宗教文化相通,而且阿富汗塔利班武装中有不少来自中亚国家的极端分子,因而阿富汗很可能继续成为“三股势力”向中亚地区蔓延的策源地。

  从边界问题的解决前景看,前苏联的民族政策与行政划界方面的历史遗留,导致民族分布犬牙交错、领土边界多处争议,解决难度极大。虽然有关中亚国家近年努力协商解决边界问题,但是总体进展缓慢,成为摩擦不断的重要根源。

  个别中亚国家极端民族主义膨胀,亦可能引发国家间的冲突。塔乌、吉乌、吉哈、乌土间的水资源

  争端愈演愈烈,对国家关系造成严重冲击。

  中国是以“非零和博弈”的心态来看待上合组织的。对于中国而言,目标是在实现地区稳定的基础上发展地区合作,能够使安全合作的成果惠及其它领域,并希望借自己强劲的经济增长来开拓中亚市场。

  俄罗斯虽然总体上抱着合作心态,但一些时候还是会以“零和博弈”的视角来看待上合组织。俄希望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守住并拓展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当合作扩展到了诸如经济等其它更加切实的领域之后,俄罗斯对中国“染指”该地区的天然戒心逐渐表现出来。

  四、上合组织发展前景

  上合组织的性质和宗旨完全符合本地区所有国家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世界发展潮流,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和俄罗斯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新兴大国,哈萨克斯坦是地区大国,2010

  年这三个国家都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在后金融危机时期,上合组织成员国进入经济加速增长阶段,在以稳定促发展的进程中,上合组织有能力按照既定的宗旨和目标向前发展。

  在经济合作领域,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潜力巨大。中国有较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上合组织国家石油储量占世界的

  25%多,天然气占

  30%,已探明的铀储量占50%。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开展更为有效的经济合作,挖掘经济潜能。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互利性和互补性将得到进一步发挥。

  上合组织拥有丰富的金融资源。到 2010 年底,上合组织国家的黄金外汇储备已超过 3.6

  万亿美元。中国、印度和俄罗斯还是“金砖国家”这一新型国际合作机制和“二十国集团”的成员。上合组织不仅可以成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的增长极,而且将继续成为世界金融架构根本性变革进程的积极参与者。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国际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和平、缓和、稳定的基本态势,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兴力量快速崛起,国际体系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孕育着深刻调整,国际力量对比正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的方向发展。在另一方面,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本地区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仍将面临长期、复杂、多元的安全威胁与挑战。坚定不移地推动上合组织发展,有效应对不断涌现的各类威胁和挑战,把握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促进成员国的繁荣振兴,将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同追求。

  注释:

  [1]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N].人民日报阿斯塔纳电,2011-06-15.

  [2]和平发展,世代友好—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1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6-16.

  [3]上海合作组织:走过十年,希望在前[EB/OL].新华网北京电,2011-06-13.

  [4]我国产飞机进军塔吉克斯坦市场,实现对独联体国家出口零的突破[EB/OL].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网,2010-11-02.

  [5]上海合作组织将优先能源合作[EB/OL].中华商务网,2006-09-18.

  [6]上合组织经济会议探讨经济合作与应对金融危机[EB/OL].中国新闻网,2009-06-06.

  [7]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成效显著[N].解放军报,2010-06-14.

  [8]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N].人民日报, 2011-06-16.

  [9]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基石:安全合作[EB/OL].新华网上海,2006-06-13.

  [10]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聚焦经济和反恐合作[EB/OL].凤凰网,2011-06-15.

 

 

 

 

   2013-3-10 16:45:43 来源:《和平与发展》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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