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上合研究>经济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的交通合作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43作者:高美真文章来源:来源:邢广程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版

  【内容摘要】总结了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的交通合作的发展,包括交通合作基础、合作机制、运输通道、运输协定的发展现状、执行情况、最新进展等。分析了交通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交通合作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交通合作;运输;通道;便利化 

  一 上海合作组织交通合作机制的建立 

  (一)交通部长会议合作机制建立背景

  交通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合作的一个重点,《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已明确将鼓励各成员国开展交通领域的有效合作作为该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之一,各成员国总理签订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也将交通列为重点合作领域。

  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区域交通合作将深化成员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各国运输合作,巩固本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资源禀赋、现有运输服务市场潜力、各国在发挥经济互补性以及快速发展交通业的意愿等因素,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交通合作创造了条件。为此,在各成员国的倡议下,2002年上合组织交通部长会议机制正式建立。目前已举行了三次交通部长会议。

  (二)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议题和取得的成果

  1. 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首次会议

  2002年11月20日至21日,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首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全部六国的交通部长出席了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交通部副部长胡希捷在会上发言时说,中国政府和交通部门将积极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交通运输合作。

  与会各方在本次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强调,开展交通运输合作对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的睦邻友好关系、带动各成员国及整个地区的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各方一致同意将首先在过境运输领域加大合作力度。部长们认为,应将有效使用交通运输领域内现有基础设施,完善成员国的过境潜力,作为本组织现阶段区域合作交通领域的重要任务。

  会议决定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机制。部长会议机制应保证组织和协调各种形式的合作,包括建立便利运输条件,推动经济技术合作。根据需要研究成立工作组。 会议结束时,各方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一次会议纪要》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一次会议联合声明》等两个文件。

  2. 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第二次会议

  2003年9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二次交通部长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会议研究了制订多边公路运输协定、各成员国加入《欧洲综合运输重要干线协定》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成员国间现有公路运输线等问题。主要议题包括:

  --继续在专家层次上研究制订多边公路运输协定的必要性;

  --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加入《欧洲综合运输重要干线协定》的可能性;

  --关于发展国际公路运输线路E-40的问题(乌克兰边界-伏尔加格勒-别伊涅乌-塔什干-比什凯克-阿拉木图-中国边界霍尔果斯口岸);

  --完善发展塔什干-安集延-奥什-萨雷塔什-伊尔克什坦-喀什路线的公路;

  --关于航空搜救领域合作的问题。

  3. 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第三次会议

  2004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三次交通部长会议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举行。会议认为:

  --各成员国应一致努力建立和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内交通走廊,并建议在交通部长会议框架内建立经常性的"发展交通走廊工作组"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临时工作组;

  --各成员国应尽早结束2004年4月26日在上海签订的《亚洲公路网政府间协议》的国内批准手续,呼吁各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完成有关程序,并保障在各成员国领土内执行该协定;

  --各国普遍认为应采取措施,积极落实2004年9月23日总理理事会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有关交通领域的合作项目,认为有必要将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下的发展过境运输潜力工作组和上合组织交通部长会议的工作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交通事业;

  --各成员国一致同意在2005年上半年制订完成《为国际公路运输创造有利条件政府间协议》草案,其中包括8个议定书。

  第四次交通部长会议的筹备会于2008年11月召开,研究了近期召开第四次会议的方案和主要议题。

  二 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双多边交通合作

  (一)合作基础

  近些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经济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国际间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我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直接接壤,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为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我国作为俄罗斯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中俄两国的经贸合作迅猛发展,双边贸易额已连续五年大幅增长。2005年中俄贸易额达29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1%,高出全国外贸增幅14个百分点。2007年中俄贸易额达到了48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4.3%。我国与中亚国家的经济贸易发展速度很快,发展势头良好。在过去的五年中,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外贸进出口总额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35%。

  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理相近,经济互补性强、需求强劲,开展经济合作有诸多有利条件。上海合作组织为加强经济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为双边和多边交通合作创造了条件。中国与中亚在地理位置上同处亚太地区的中心位置,同时还是亚欧第二大陆桥通过和辐射的主要国家,这一地区东可连接日本、韩国等国,西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等地。从中亚各国的国内发展来看,中亚各国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发展经济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需要同世界经济相联系,而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国外资源和拓展产品市场,与中亚国家存在很强的经济互补性。欧亚大陆桥的开通和其他交通运输设施的完善使中国和成员国各国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具有了坚实的运输保证。而加强中俄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中俄战略合作的务实领域,将有利于中国边疆地区利用国际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也为这一地区发挥在东北亚地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我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和俄罗斯边疆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主要运输通道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与中国的东北和西北地区接壤,运输通道也分为东部和西部两个大方向。东部地区的通道主要同俄罗斯远东地区连接,西部通道则连接中亚国家。通过这些通道联系欧洲形成欧亚运输通道,未来的交通合作与发展潜力巨大。

  1.东部地区主要运输通道

  目前,中国在中俄边境线的东段地区现有对俄罗斯开放的陆路一类口岸24个,其中公路口岸6个,铁路口岸3个,水路口岸15个。中俄边境地区主要通过公路、铁路、水路方式相联系。目前,中国已基本形成了以黑龙江、吉林及内蒙古东北部对俄开放口岸为核心,由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对俄运输通道网络。目前中俄主要的铁路通道为绥芬河-哈尔滨-满洲里通道,水运通道为黑龙江、松花江界河国际水运通道,通过俄罗斯阿穆尔河经鞑袒海峡还可以形成江海联运通道,到达其他沿海国家。具体为:

  (1)哈尔滨-齐齐哈尔-满洲里

  该通道由哈尔滨向西经齐齐哈尔至内蒙古满洲里口岸出境,经过赤塔州、阿穆尔州,在赤塔接入俄罗斯的欧亚大铁路和公路网,是该地区货、客运量最大的通道。

  (2)哈尔滨-绥化-黑河

  该通道主要可以联系俄罗斯远东地区的赤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沿线主要城市有哈尔滨、绥化、北安、黑河、伊春,俄罗斯境内的主要联系城市为阿穆尔州的布拉戈维申斯克、斯沃博德内、别洛戈尔斯克等。主要口岸包括黑河、逊克、嘉荫。由于中俄铁路和公路不相通,运输主要通过冬季冰封期跨界汽车运输。

  (3)哈尔滨-佳木斯-同江-抚远-哈巴罗夫斯克"江海联运"通道

  这一通道联系了俄罗斯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经过的主要城市有哈尔滨、佳木斯、同江等并可联系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重要城市哈巴罗夫斯克、阿穆尔斯克、比罗比詹、共青城等。除公路运输外,沿松花江和黑龙江(阿穆尔河)水道,可以进行水路运输。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水系内河港口装船,经江运至俄哈巴罗夫斯克,再经阿穆尔河至尼古拉耶夫斯克  港,换装海船运抵中国东南沿海目的港口及日本、韩国等,形成水上国际贸易大通道。

  (4)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符拉迪沃斯托克陆海通道

  该通道包括江海联运和水陆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主要联系了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解决黑龙江省的出海口问题。经过的主要城市有哈尔滨、牡丹江、鸡西、鹤岗等,通过绥芬河、东宁、密山、虎林口岸并与俄罗斯远东地区海港城市群符拉迪沃斯托克、乌苏里斯克、纳霍德卡相通。

  (5)长春至滨海边疆区的陆海通道

  这一通道从长春至吉林、蛟河、敦化、图安,经图们、珲春到达俄滨海边疆区扎鲁比诺港、波谢特港,解决吉林省出海口问题,形成中俄双方客货进出的大通道。

  2.西部地区主要运输通道

  中国西部地区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运输通道,东起沿海港口城市上海、连云港,途经西安,西抵新疆乌鲁木齐,经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到达欧洲和大西洋。这一运输通道在中国境内以连云港-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为主要公路通道,全部由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组成,目前已全线贯通。铁路线路东起我国连云港,以我国陇海、兰新铁路为骨架,西经中亚、欧洲有关国家至荷兰鹿特丹港,又称新欧亚大陆桥。该通道东段可连接东亚及东南亚诸国,从中国口岸出境进入中亚后,可以分北、西、南三线接上欧洲铁路网通往欧洲。目前由中国通过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通往欧洲的北线铁路已开通运营。具体路线和道路状况为:

  (1)公路通道状况

  公路通道在中国新疆有5个分支,分别可以通过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联系哈萨克斯坦,经哈萨克斯坦集散,可以到达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或到达俄罗斯和欧洲;通过吐尔尕特和伊尔克斯坦口岸可以联系吉尔吉斯斯坦,并通过吉尔吉斯斯坦到达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通过卡拉苏口岸,可以联系塔吉克斯坦,通过塔吉克斯坦联系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联系西亚伊朗等国家,通过土耳其的博斯普鲁士海峡到达欧洲。主要的口岸公路现状见表1。

表1 欧亚通道我国主要口岸公路现状

口岸名称
路线起讫点
里程(公里)
行政等级
技术等级
阿拉山口
阿拉山口口岸~博乐市
78
省道
二级、三级
霍尔果斯
霍尔果斯口岸~清水河

 

清水河~霍城县

29

 

18

国道

 

国道

一级、二级

 

二级

吐尔尕特
吐尔尕特山口~吐尔尕特口岸

 

吐尔尕特口岸~乌恰县

110

 

36

省道

 

省道

三级

 

三级

伊尔克斯坦
伊尔克斯坦口岸~乌恰县(S309)
146
省道
三级
卡拉苏
阔勒买达坂~国道岔口

 

国道314岔口~塔什库尔干县

14

 

62

县道

 

国道

四级、等外

 

二级、三级

  阿拉山口口岸公路是亚洲公路网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口岸公路等级相对较低,已不适应国际运输和交通合作的需求;霍尔果斯口岸是目前中国西部最大的公路交通口岸,口岸公路已达到二级公路标准,目前交通量已超过7000标准车/日,需要在近期完成升级改造;吐尔尕特和伊尔克斯坦口岸公路为三级路,路面状况较好,目前可以满足进出口客货运需求,但对接口岸公路的吉尔吉斯斯坦公路路况差,路面破坏严重,亟需改善;新卡拉苏口岸公路全长76公里,以二级、三级路为主,基本满足目前的客货运输需求。但其中国道314至阔勒买达坂段和和对应的塔吉克斯坦公路为等外路,有待进一步提高。

  (2)铁路通道状况

  从连云港至兰州的陇海铁路是贯穿中国东、中、西部最主要的铁路干线,也是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线为复线,其中徐州至兰州段已经电气化。兰新铁路由陇海铁路向西,从甘肃省兰州市至新疆乌鲁木齐,全长1903公里。在我国新疆,通往中亚国家的铁路通道目前有兰新线西段和南疆铁路两个分支。

  从乌鲁木齐西至阿拉山口口岸的兰新铁路西段为单线铁路。其中乌西-奎屯段为国家I级铁路,运送能力为旅客列车5对/日,货物697万吨/年;奎屯-阿拉山口段为国家II级铁路,运送能力为旅客列车3对/日,货物475万吨/年。目前兰新铁路西段运送能力已经达到饱和,甚至出现货物堆积在口岸无法运出的现象。根据《中国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兰新铁路干线近期将全线改造。新疆的第一条电气化铁路,精河至霍尔果斯铁路已于2004年9月开工,将为欧亚运输通道增加新的联络路线。南疆铁路由吐鲁番分支,经库尔勒和阿克苏地区,已经连通至喀什,为单线铁路。其中吐鲁番至库尔勒段为国家I级铁路,运送能力为旅客列车5对/日,货物665万吨/年-1267万吨/年。根据《中国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吐鲁番至库尔勒铁路将与2020年前改建为复线。库尔勒至喀什段为国家II级铁路,运送能力为旅客列车3对/日,货物475万吨/年-824万吨/年,目前铁路达到运力的60%左右。打通我国欧亚运输的南通道,发挥南疆铁路和相关公路的作用,更广泛地联系中亚国家和沿线国家,是未来交通合作进行基础设施的互连互通的重点之一。

  (三)道路运输协定的制订情况

  1.已签署的双边运输协定

  双边运输协定方面,中国已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签署了双边汽车运输协定、实施细则和国际汽车运输许可证制度的协议。1995年9月与哈萨克斯坦还签订了《关于利用连云港装卸和运输哈萨克斯坦过境货物的协定》(见表2)。

表2 双边便利汽车运输协定签署情况

运输协定内容
签署国家
签署时间
汽车运输协定
中、俄

 

中、哈

中、吉

中、乌

中、塔

1992年12月

 

1992年9月

1994年6月

1993年12月

1999年8月

汽车运输协定实施细则
中、俄

 

中、哈

中、吉

中、乌

中、塔

1994年2月

 

1993年2月

1994年6月

1993年12月

2001年8月

国际汽车运输行车

 

许可证制度的协议

中、哈

 

中、吉

中、乌

中、乌

1993年2月

 

1994年6月

1993年12月

2001年8月

利用连云港装卸和运输哈萨克斯坦

 

过境货物的协定

中、哈
1995年9月

  2.已签署的多边运输协定

  1995年3月和1998年11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巴基斯坦签订了包括《中、哈、吉、巴政府过境运输协定》、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立国际公路过境运输行车许可证制度的协议》的四国多边运输协定。1998年2月和9月与吉尔吉斯、乌兹别克两国还签署了包括《中、吉、乌政府汽车运输协定》、实施细则及《中、吉、乌国家汽车运输总公司关于建立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制度的协议》的三国运输协定。这些运输协定的签署,为开通国际运输线路,开放国际运输市场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地区经贸活动的开展。

  3.上海合作组织道路国际运输便利化协定谈判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2003年5月29日,胡锦涛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第三次元首峰会上发表了题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努力开创上海合作组织事业新局面》的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出?quot;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基础和优先方向。考虑到目前本地区的实际需要,中方建议先从交通运输领域入手,尽快签订多边公路运输协定,并切实有效地落实。"

  为了落实胡总主席的倡议,我国交通部在外交、公安、海关、质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充分利用上合组织交通部长会议机制,积极开展推动工作,结合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开展国际道路运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制订上合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的建议。同时,此项工作得到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上合组织于2004年8月正式启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草案)》的制订工作。

  此项工作得到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在最近几年召开的上合组织总理会议上,中国领导人多次提出要加快完成该协定的制订工作,并得到了各成员国总理们的支持。

  上合组织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支持下,自2004年8月迄今共召开了六次制订《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政府间协定(草案)》专家会议和一次代表团团长会议。在2006年8月9-12日北京举行的第四次谈判会议上,各国代表团达成了《关于加快制订〈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草案)〉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确定了供谈判使用的协定文本草案基础和协定与议定书的谈判顺序,各方还承诺将以最大的灵活态度处理协定和议定书草案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经过六轮谈判,上合成员国已就国际道路的运输经营、运输安全和环保,运输工具的临时进入,国家间和过境运输手续的便利化以及最终条款和证明条款进行磋商,就各国在跨境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行车许可证的数量、建设办事处、车辆的尺寸、吨位、排放标准、税收和收费标准等国家间的过境运输便利程度进行了协商,还将就是否承认国际驾驶证、如何处理口岸和运输线路的变更等问题进行谈判等。目前,各方已就协定草案全部二十八个条款中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下一阶段将讨论协定的有关附件。

  (四)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汽车客货运输

  运输合作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在汽车运输领域的合作始于90年代初,目前中国已开通了中哈、中吉、中塔国际汽车客货运输线路。

  中国从1991年起陆续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汽车运输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的哈、吉、塔、乌都是内陆国家,它们要发展与亚太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取道中国是最理想的通道,建设通往欧洲的陆上交通线对中国与欧洲的贸易也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它成员国双边汽车客货运量表中可以看出,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国两国之间的汽车客货运发展很快,中吉间汽车货运量在6年中增长了8倍,中哈之间也达到3倍。中哈和中俄的汽车运输量也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公路运输量最大的两个地区。

表3  中国与上合主要国家双边汽车客货运量表

项 目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客运量

 

(人次)

货运量

 

(吨)

客运量

 

(人次)

货运量

 

(吨)

客运量

 

(人次)

货运量

 

(吨)

2001
总计
2095891
1116216
19154
547804
14131
125131
中方
593187
115700
5852
88184
5760
21911
 
2002
总计
2356349
1371552
30741
451485
14826
181118
中方
445487
236424
10526
46064
6602
28975
 
2005
总计
2829915
1686497
131677
892977
11323
564423
中方
1137351
405600
62613
113560
10341
37026
 
2006
总计
2297858
1519471
447646
935168
21956
703202
中方
938304
409673
246423
124513
18414
171077
 
2007
总计
2435046
1525461
910967
1529570
25225
862854
中方
1019029
319047
491552
446053
19074
395604

  资料来源:全国交通统计资料汇编2001、2002、2005-2007年

  我国的黑龙江和新疆是同上合成员国有关区域开展国际运输最主要的两个省区。目前, 新疆已建立了17个国家一类口岸,新疆自治区已开通出入境汽车客货运输线路100余条。新疆是我国对外开通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最多、营运里程最长、客运班次最多的省区,同时也是全国直达出入境客货运输量最多、从事国际道路运输企业最多、车辆最多的省区。

三 交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中国与上合组织其它成员国之间的交通合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在区域交通合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障碍。对外运输通道不足,运输能力受到严重制约,运输协调机制难以发挥,在交通建设和运输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方不遵守政府间汽车运输协定以及口岸通关效率低、收费部门多、乱收费等非物理障碍,已阻碍了双边和多边交通合作的开展,成为制约这一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运输线路布局不合理,国际运输通道不足

  受独联体国家原体制的影响,中亚区域内运输线路不合理,交通联系不畅,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中亚国家与伊朗及阿富汗等国家运输通道不足。目前,新欧亚大陆桥铁路南疆支线仅通达喀什,尚未向西连通中亚国家,中国或东亚与东南亚国家经由新欧亚大陆桥同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进出口的货物,需要经过阿拉山口绕行或在喀什进行换装运输。导致运输距离或换装环节的增加,从而增加全程运输成本与运输时间。

  (二)基础设施质量差,运输通道能力受限

  上海合作组织的大部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修复时期,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原有公路等级低,最好是国道级公路,目前尚没有一条高速公路。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造成公路普遍失修、失养。加上货车普遍吨位大、超载超限运输,造成中亚国家大部分道路破坏严重,车辆行驶条件差、影响整个运输通道的通行能力。

  (三)通道和口岸能力制约

  目前中国境内主要口岸如满洲里、绥芬河、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所连接的公路目前仍为二级,高等级公路规划正在实施。其他大部分口岸城镇通往口岸的公路全部为砂石路面,公路的舒适性和安全性较差。连接口岸的铁路通过能力不足,运能矛盾十分明显。2005年满洲里口岸铁路通过能力为1500万吨,实际通过运量已达1700万吨。除滨洲线、滨绥线铁路通过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哈尔滨至黑河、同江铁路均为单线,运能有待提高。与中国相接的俄、哈、吉方基础设施水平低,口岸通过能力差。

  (四)交通建设和运输管理标准不统一

  交通建设和运输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铁路运输方面,中国同中亚国家在国际标准与宽轨铁路建设标准方面的不同,造成铁路运输过境运输必须换轨,制约?quot;新欧亚大陆桥"这条铁路国际联运的潜力。公路运输和管理方面,中亚与中国在运输车辆轴重、排放标准、荷载等方面不统一,造成在运输管理法规和规范的不一致,阻碍了国际运输的发展。

  (五)集疏运通道衔接不畅

  中国的内河水路口岸结构单一、能力存在不足,尤其是界河开放港口通过能力不足,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同时企业也缺少相应的更新改造资金;主要通航的黑龙江航道,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枯水期航行困难。俄方及朝方港口基础设施普遍较为落后、缺少大型专业化码头。中国内河水运口岸后方通道不畅,公路等级较低,铁路线路多为地方铁路线路,并且铁路线路与港口不相衔接;俄方港口集疏运通道不畅,与中国口岸相连的公路等级低、路况差;与中国的铁路相连的线路衔接不畅,存在轨距不等、基础设施不匹配等问题。

  (六)通关手续繁琐,非物理障碍严重

  突出表现在各国通关手续繁杂,效率低。同时,口岸收费部门多、环节多、项目多,收费不规范。中国同中亚国家的进出口货物运输除正常运费外,在国际运输通道沿线还需支付名目繁多的其他费用。又如在有些国家,存在海关、边防、动植物检疫、工商、税务等甚至不知名的部门在运输通道沿线重复设卡拦车收费的现象,特别是海关乱收费、收费不透明、通关效率低已成为众所周知的普遍现象。

  (七)协调机制难以发挥,已签运输协议难以真正落实

  受地缘政治影响,加之在经济、社会、文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及经济利益的矛盾,上合国家间交通运输协调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长途跨境运输协调困难。运输便利协定的执行情况不理想。在中国与上合国家的跨境运输中,在线路开通长度、运输车辆标准和运输承担者选择等方面尚存在不少的争议和不对等现象,致使签订的运输协议难以真正落实。

四 未来交通合作主要方向

  为促进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交通合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期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合作:

  (一)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运输协定。

  除了已建立的上海合作组织交通协调委员会机制和中哈交通分委会机制外,积极筹备与其他有关国家的交通合作分委会会议,协商解决交通合作领域出现的问题。切实执行已经签订的双边和多边运输协定,创造有利的跨境和过境运输条件。

  (二)争取多方支持,构筑完善国际运输通道。

  利用各种融资渠道,特别是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运输通道的技术状况,逐步形成多条能力充分、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国际运输通道,为国际运输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如重点改善中哈、中吉、中塔交通通道的瓶颈路段;加快实施阿拉山口铁路扩充改造工程,提高通关过货能力;积极推动中吉乌公路和铁路通道建设,促进地区经贸往来。

  (三)加强口岸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为货物集疏运创造更好的条件。

  进一步改善口岸公路与相应的配套建设,近期的重点是霍尔果斯、东宁与阿拉山口口岸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主要项目包括口岸公路改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与国际物流园区建设等,以提高口岸运作效率和通过能力,为货物的集疏运创造更好的条件。

  (四)加大在过境运输领域合作力度,共同挖掘现有公路、铁路、管道、海运、航运潜力。

  进一步开通和延伸国际运输线路,推行多式联运和公路直达运输。减少不必要的倒运环节,降低运输费用,提高运输质量,促进区域经贸发展。

  (五)加快促进多边便利运输谈判。

  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与亚太经社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合作,积极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多边便利运输协定的签署,推进运输便利化进程。

  (六)减少运输中的非物理障碍,促进欧亚通道沿线国家之间的无障碍便利化运输。

  简化出入境手续,规范收费标准,推行实行一站式服务、互认查验和电子通关。减少人为不利因素对国际运输的影响。打击沿路的盗窃、抢劫等非法行为,提高监管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反腐败力度,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

  (七)促进多式联运的发展,为内陆国家获得太平洋出海口提供便利。

  进一步落实中哈间《关于利用连云港装卸和运输哈萨克斯坦过境货物的协定》,在条件成熟时将协定范围扩大至中亚其他国家,使连云港成为哈萨克斯坦和其他中亚国家对太平洋的出海口。同时,发挥我国东北部港口和俄罗斯远东港口的作用,为中国内陆地区和蒙古国出海通道提供条件。

  (八)发挥各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人力资源、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扩大技术交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各国间的信息沟通与配合,整合资源,协调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通过各种方式协调交通政策法规,提供最佳做法,逐步实现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衔接及运输便利化和规范化,为区域的共同繁荣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美真,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公路)、中国公路工程协会会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综合战略所副所长,长期从事交通规划、管理和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

 

  来源:邢广程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