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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峰会决定接纳阿富汗为观察员国

发布时间:2019-04-12 11:36:27作者:翟磊、丁宁、王策文章来源:2012年06月07日12:27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翟磊、丁宁、王策):7日中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结束了大范围会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十份文件,并决定接纳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对话伙伴。

  在大范围会谈结束后的签字仪式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出席峰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元首签署宣言,确立了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建成和谐地区的长远目标,阐述了成员国对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共同立场,这是该组织首个以构建和谐地区为主题的政治文件。各国元首签署文件,批准《上合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这一文件确定了上合组织未来优先合作方向,也是该组织首次就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全面战略规划。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成员国元首在决议文件上签字,同意给予阿富汗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给予土耳其对话伙伴地位。这表明上合组织扩大对话、保持开放的态度,进一步增强了该组织参与地区国际事务的能力。

  除了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指引方向、确定思路,本次峰会积极致力于规划具体步骤和措施,确保该组织更好更快发展。各成员国元首签署文件,批准《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签署了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上合组织过去一年工作报告、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2011年工作报告、上合组织秘书长、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主任等多个决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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